于是,福柯要研究在政治主权实施中的治理实践的合理化,可见,福柯关注的是狭义的“治理”,即政治主权在各个具体层面上的实施。按照各个时期治理实践的侧重面、主导特征,尤其是治理原则的不同福柯把西方治理史大致分为四个时期:古希腊罗马执政官时期、基督教牧领时期、以国家名义为理由的管治(police)时期、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时期。如果说《安全、领土与人口》主要涉及第一、第二、第三个时期,那么,《生命政治的诞生》在总结上个年度课程的基础上主要探讨了第四个时期。
鉴于希腊执政官通过直接治理固定的领土、城邦、国家而间接涉及领土上的个体,东地中海地区的“牧领权力”则指的是上帝如同牧羊人带领其迁徙的羊群那样带领其民众。相较于古希腊罗马思想中的权力除了有善意还有征服、夺取等并非善意的特点,东地中海地区的牧领权力无论从功能、目的还是合法性方面来看,都基本上是一种行善、向善的善意权力,献身于看护、照看和引领他人。可是,原本善意的牧领权力经基督教会改造和运作之后却成了人类历史上最好战、最傲慢、最嗜血、最暴力的权力形式之一。基督教社会发明了令人眼花缭乱的政治形式,发明了一种作为少数人的牧人来统治作为多数人的羊群这样怪异的权力技术。基督教牧领制度和牧领论题制造了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无孔不入的、密不透风的、巨大的制度性网络。
在西方治理史上,在16世纪,当国家理由成了治理的原则时,西方社会就进入了管治时期。管治是17、18世纪西方治理技艺在权力关系领域内运作所使用的主要政治技术之一。在福柯看来,以国家名义的理由进行合理治理,旨在使现有的国家发展成为强大和富有的国家。不仅治理的合理性原则是国家,而且以国家理由实施的合理治理的场所也是国家。国家这一特殊的、复数形式的存在与家庭、教会、帝国是有区别的。依据国家理由进行治理的治理者具有两个目标:在对外关系上的有限目标,即既要增强国力而不至于不敌其他强国,又要进行自我限制而不至于成为主宰其他国家的帝国。在对内关系上的无限目标,即治理者要细致入微地、持久地管治和规范臣民的生命、经济、生产活动。从学校、工厂、军营、医院、监狱到国家,社会生活各个层面上规范化机构的激增以及这些机构通过把戒训施加于新对象而具有的权力效应的扩散,势必引发人们对管治适度性、合理性问题的思考。如果说16一18世纪初,政治哲学的基础问题是宪政问题,那么,从18世纪末直至今天,政治哲学的基础问题就是治理的节制性问题,也就是自由主义的问题,而非国家的宪政问题。鉴于柏拉图把知识与权力、真相与政治权力对立起来,而尼采聚焦于知识与政治权力的缠绕。鉴于柏拉图认为哪里有科学和真相,哪里就没有政治权力,而尼采主张权力斗争发生在整个知识背后。于是,19世纪是君主制消失和治理制诞生的分水岭,标志着权力与知识开始联姻:如果说前者是某个以世袭的方式获得权力的人在这个制度中行使权力,那么,后者就是通过对经济、社会、人口等的认知进行干预来行使权力。知识的性质为治理定性,政治知识助长经济腾飞。没有知识,治理就将寸步难行。因此,权力的智慧当下就体现在不断矫正由经济发展所引发的效应。①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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