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18世纪自由主义关注的是如何为了维护经济自由而制约已确立的并具有正当性的国家之过度治理,以较少的治理来获取较多的国家利益,而德国新自由主义则致力于在经济自由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新国家,使得经济自由能具有一种国家化的功能和作用,经济自由能切实地奠基德国这个国家的正当性。德国新自由主义就这样从新的视角提出新的问题从而对国家与经济、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作了全新的诠释。由于国家的内在缺陷、不合理及其对市场经济的损害,所以德国新自由主义所倡导的市场自由不仅不受制于国家的界定和监督,反而还成了对国家自始至终的存在和活动作内部调控的原则。鉴于18世纪自由主义关注的是让国家划定并监督市场经济的自由空间从而尽可能减少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危害,而德国新自由主义则主张具有内在缺陷的国家不仅不能干预毫无缺陷的市场经济,而且还该由这种市场经济来监督国家。由于德国新自由主义不再是简单鼓吹放任经济自由,而是确信市场经济可以充当有缺陷国家的原则、样式和范式,确信市场经济能为国家的权力和社会组织形式带来形式化,确信市场经济能为改造国家或社会提供资讯,所以,福柯断定20世纪自由主义并不是对18世纪自由主义的复活、继承和发展,而是改造了传统自由主义理论。“秩序自由主义对传统自由主义理论作了一些转移、转变和翻转。”①在新自由主义看来,传统自由主义的市场原则,无论是18世纪之重交换,还是19世纪之重竞争,其逻辑结果和政治结果都是作为自然主义天真(naiveténaturaliste)的放任自由。但新自由主义不同于19世纪自由主义之处就在于它并不把竞争视为一种自然的呈现、自然现象、自然游戏,而是把作为市场本质的竞争看作各种不平等之间的一种形式游戏,一种形式机制,一种形式化原则。由于新自由主义明确主张治理必须始终伴随市场经济,“应该为了市场去治理,而不是因市场而去治理”①,从而完全翻转了由18世纪自由主义者所定义的那种关系。治理的目的是为了有成功的市场,而为了达成这个治理的目的,就必须有恰当的治理术、治理技艺。新自由主义就是这样的治理技艺。鉴于以往的自由主义区分能干预和不能干预、能行动(agenda)与不能行动(nonagenda)的治理性质问题,而奉行放任自由的经济政策,新自由主义则关注在治理要成功产生出市场的前提下来限制治理术,倡导积极的、干预的经济政策,认为市场经济的关键不是不要干预,而是如何干预,为何干预,干预到何种程度的问题。
第九章正当合理地治理的原则和方法
① Michel Foucault, Naissance de la biopolitique, Cours au Collegede France, 1978—1979, Seuil/Gallimard, Paris,2004, p.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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