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战争:权力关系的分析器
不同于以往法律主义、经济主义和压抑假说等本质主义权力观,福柯提出了注重对力量关系的具体实施进行历史分析的非本质主义的生命权力观。通过梳理从中世纪以来西方权力机制演变的历史,福柯发现了君权的夺命、戒训的肉罚、养生的调节是西方社会权力实施的三大主要形式。而这三种权力的运行模式又可分为两大类:针对臣民的君权运作采取法律模式,而针对个体肉体的戒训权力和针对整体人口的调节权力则采用战争模式。
福柯在分析中世纪之后的权力关系时,抛弃了以往的法律一政治图式,而采用战争一征服图式,颠倒了克劳塞维茨的格言“战争只是通过其他手段而继续的政治”,批判了霍布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理论。鉴于霍布斯的哲学一法律话语要抹杀作为社会关系永恒形象和权力机制秘密的战争,抹杀统治、起义、战争和历史,福柯则要颂扬并叙述以新历史学家布兰维里耶(Boulainvilliers)为代表的“政治历史主义”(l'historicisme politique)话语。
生命权力必定走向死亡权力。生命权力以“必须确保人们生命”为幌子煽动人们相互残杀,必然使得战争种族主义在现代国家中作为根本的生命权力机制发挥作用。福柯的“生命政治”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阿甘本(GiorgioAgamben)的“死亡政治”理论。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