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拒斥这个曾经在欧洲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君权之法律—政治理论,发现了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生命权力的两种形态:惩戒肉体的权力和调节人口的权力,它们都保障了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和发展。从17世纪以来先后发展起来的戒训个体肉体和调节整体人口这两种生命权力逐步取代了以往以君权为代表的聚焦于土地及其产品的死亡权力观。鉴于古老的君权对违犯者行使了杀无赦这一最高死亡权力,而对生命负责的生命权力则通过种种规范实行连续的、调节的和矫正的机制,把生命纳入一个有价值的、实用的领域。“一个规范化的社会是围绕生命展开的权力技术的历史结果。”②生命、身体、健康、幸福、性等特殊权利成了17世纪以来欧洲社会政治斗争的目标,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17世纪和18世纪的欧洲出现了一种全新的权力机制和权力机器戒训权力(le pouvoir disciplinaire),它与君权理论所描述的王权截然不同。戒训权力与其说运作于土地及其产品,还不如说运作于人的肉体及其行动,运作的方式与其说是通过持久的佃租和债务系统间断实施,还不如说通过监视连续实施,此种权力的前提条件与其说是君主的肉身存在,还不如说是实际强制的严密的分区控制,旨在增强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双方的力量。③鉴于君权理论使得君主的绝对权力可在权力的绝对消耗中确立起来而效率低下,戒训权力则适应工业资本主义追求效率和利润的务实精神。尽管如此,君权理论还是作为意识形态和重大法律规则的组织原则而继续存在于欧洲,权力在君权的公共法权和戒训的多形态机制这两个极其异质的界限之间运转。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君权理论在18世纪和19世纪曾经作为永久的批判武器用来反对君主政体和反对所有能阻碍戒训社会发展的障碍。一是君权理论以及以其为中心的法律规则的组织可在戒训机制上叠加法律体系以掩饰自己,从而实现君权的民主化和与集体统治权(la souveraineté collective)相联系的公共法权(un droit public)。总之,如果戒训约束既要作为统治机制而运作,又要作为权力的实际实施而隐藏,那君权理论就需要出现在法律机器中。①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① Michel Foucault, Il faut defender la société,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6, Seuil/Gallimard, Paris, 1997, pp.37—39.
② Michel Foucault, 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 I, la volonté de savoir, Editions Gallimard, Paris, 1976, p.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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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Michel Foucault, Il faut defender la société,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6, Seuil/Gallimard, Paris, 1997, p.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