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爱留根纳的目的并不在于否定信仰,而在于使信仰具有理性,使信仰与理性取得一致。但他推崇理性、推崇思维的精神,在整个基督教哲学中却是难能可贵的。
(二)论自然的区分
关于自然的区分的思想是爱留根纳全部哲学思想的核心。在《论自然的区分》一书中,爱留根纳一开始就对“自然”做出了规定。“自然乃是一般名称,指的是全体存在的与不存在的”,是“心灵所能了解的或者超越心灵力量所能及的全部事物”③。显然,这里的自然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最广泛的概念。爱留根纳首先区分了四种自然:(1)创造而非被创造的自然,它包括存在和不存在的一切的原因,指的就是上帝;(2)被创造又能创造的自然,它是众多的创造的原因,指的是存在于上帝之中的诸理念,其统一就是逻各斯;(3)被创造而不能创造的自然,它是由于在时间和空间中产生出来而被认识的,指的是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上帝理念的表现;(4)不创造又不被创造的自然,作为一切事物的终极目的,指的仍是上帝。这样,万物产生自上帝,又复归于上帝。上帝创造万物,无非是说上帝现存于万物之中,上帝是一切存在的本质。整个自然在上帝这里达到了统一。这种思想无疑为后世的泛神论洞开了门户。
(三) 存在与不存在
爱留根纳的自然包括所有的存在与不存在。为了更深人地理解自然,爱留根
①[爱尔兰]爱留根纳:《论自然的区分》,1,69。
②同上书,1,71。
③同上书,1,前言。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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