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故我在”虽然是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主观性的存在就是哲学的最高范畴。因为这一命题实际上仅仅确定了我在思维,并没有确定任何思维内容的真理性。在笛卡尔看来,这还有赖于我们对上帝存在的证明。
(二)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
“上帝存在”是笛卡尔形而上学的第二原理。
我们虽然可以通过怀疑来确定“我”的存在,但是这也表明“我”的存在是不完满的。因为怀疑除了确定“我在”之外不可能确定别的什么,而认识显然比怀疑具有更大的完满性。由此可见,“我”是一个不完满的、有缺陷的实体。既然如此,在我的思想中怎么可能有比我更完满的观念例如上帝观念呢?我是从哪里得到这个比我自己更完满的东西的思想呢?在笛卡尔看来,无中不能生有,而且比较完满的东西不可能源自比较不完满的东西。就上帝这一表征着最完满的存在的观念而论,显然我不可能是它的原因,它只能源于一个更加完满的本性。所以,我们只能说有一个比我更加完满的存在将这个观念放进我的心灵之中,这个完满的存在就是上帝。②笛卡尔还说,既然我并不是完满的,那么我就不是唯一存在的实体,必然有一个更加完满的实体作为我的依靠,而我的一切都来源于它。因此,“上帝是存在的,而我的存在在我的生命的每一时刻都完全依存于他”③。
①[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63页。
② 参见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十六一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149页。
③[法]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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