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斯宾诺莎来说,一般性是根本,个别性则是一般性的具体表现,不过两者又是不可分离的,一般性存在于个别性之中,个别性亦存在于一般性之内。实际上,我们可以把实体看做是“能生的自然”,把样式看做是“被生的自然”。不过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样式是有限的和他因的,它们具有规定性,因而包含着否定性,所以无限多的样式的总和并不就是实体。对样式的认识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就事物本身去认识它,二是就其在实体之中,从更高的原因、更高的必然性去认识它。就事物本身去认识事物,只能认识有限的东西,而从实体的高度去认识事物,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这才是真正的认识。
由于样式是在他物内通过他物而被认知的有限事物,因此样式与样式之间的关系是有限的因果关系。“每个个体事物或者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事物,非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原因决定它存在和动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动作,而且这一个原因也非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原因决定它存在和动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动作;如此类推,以至无穷。”①换言之,自然之中,无一事物没有原因,因而万事万物都是必然的:“自然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一切事物都依必然的法则出于神之永恒的命令”,“其所以说一物是偶然的,除了表示我们的知识有了缺陷外,实在没有别的原因”②。
斯宾诺莎一方面将因果性理解为必然性,从而抹杀了偶然性的存在;另一方面由于强调实体的第一性,将万物归一,主张“整个自然是一个个体,它的各个部分,换言之,即一切物体,虽有极其多样的转化,但整个个体可以不致有什么改变”③。因此不仅从万物的普遍联系走向了机械决定论,而且面临着一与多、无限与有限之间的关系等难题。
据说斯宾诺莎曾经对来访的莱布尼茨说:“一般哲学是从被创造物开始的笛卡尔是从心灵开始,我则从神开始。”④由此可见,斯宾诺莎哲学的基本特征是从宇宙整体出发,将实体确立为哲学的基础和核心,通过一元论克服笛卡尔的二元论,以几何学方法来建立完整严密的哲学体系。⑤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笛卡尔的哲学理想是由斯宾诺莎为之实现的。不仅如此,在斯宾诺莎哲学中还包含着许多深刻的辩证法思想,例如实体即自因、样式之间的普遍联系,规定即否定等等。但是,斯宾诺莎毕竟不可能超越他的时代。由于他坚持思想与广延的区别,因而不可能彻底克服笛卡尔的二元论。另外,笛卡尔的机械自然观在斯宾诺莎这里呈现为更加系统的特征,以至于从严格的因果决定论走向了宿命论。而且他的辩证法思想似乎也只适用于样式领域,对实体是无效的。例如样式有运动和变化,实体则是不动不变的;“规定即否定”与样式有关,实体是无规定的,不包含否定。这样一来,斯宾诺莎就面临着实体与样式之间关系的难题。
①[荷兰]斯宾诺莎:《伦理学》,27~28页。
②同上书,29、95、32页。
③ 同上书,61页。
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四卷,342页,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
⑤ 斯宾诺莎哲学的性质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有人根据斯宾诺莎关于实体即自然的规定,称其哲学为唯物主义的唯理论,显然有欠妥当。因为斯宾诺莎不仅同样强调实体即神,而且他所说的自然不止是物理自然,也包括精神性的存在。实际上,斯宾诺莎的意图是以实体一元论来超越笛卡尔哲学中思想与广延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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