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哲学的目的是探讨人类知识的起源、确定性和范围,以及信仰、意见和同意的各种根据和程度。他认为在知识领域存在着种种问题的情况下,“如果要想满意地解决人心所爱好的各种研究,其第一步就是考察我们自己的理智,看看它们适合研究的事物是什么东西”①。于是,洛克用了20多年的时间来研究理智亦即我们的认识能力,把知识归结为观念,把观念归结为感觉经验,从心理学的角度说明认识论问题,这种研究方法后来被人们称为“心理论”的方式。
一、批判“天赋观念论”
在洛克的时代,“天赋观念论”十分流行。尤其在英国的封建王朝复辟时期,剑桥柏拉图学派大肆鼓吹天赋观念论,认为上帝观念、道德原则、逻辑原则都是天赋的。洛克对天赋观念论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批判。
天赋观念论者的主要论据是所谓“普遍同意说”。他们断言,宗教、道德、数学和逻辑学中的一般观念和原则是人们所普遍同意的,这就证明它们在人们心中是天赋的。洛克指出,根本不存在全人类普遍同意的天赋原则,如逻辑中的“同一律”和“矛盾律”以及数学中的公理、定理等等,儿童和白痴就不知道。不仅如此,道德的规范和宗教的信条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区亦各不相同,甚至大相径庭。
天赋观念论者辩解说:天赋观念论是潜存在人们心中的,尽管儿童开始并不知道这些天赋原则,但当他学会使用理性之后,就会把这些潜在的原则发现出来。洛克针对这种“潜存说”指出,如果说人的心灵具有天赋观念而不理解它,这是荒诞的。因为我们说心灵具有某些观念,就是说它们为心灵所理解,或是说这个观念“在理解中”。如果说在理解中的观念而不被理解,那是自相矛盾的。实际上,要知道或是理解那些原则,必须经过一个学习的过程。
洛克还进一步驳斥天赋观念论者的理论前提上帝观念天赋说。上帝观念也不是人人都有的,比如历来就有一些无神论者以及新近发现的许多民族,他们就没有上帝观念。即使信仰上帝的人,他们对上帝的观念各有不同,也不是普遍同意的,这都说明上帝观念也不是天赋的。
洛克揭露了天赋观念论的危害:“因为他们既然确立了有天赋原则这样一个教条,他们的门徒们一定不能不把一些原则当做天赋的,而加以接受。这样一来,就是他们的门徒们废弃了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并且不经考察就来轻易信仰那些原则。在这种盲目信仰的情形下,他们的门徒们就更易于受他们的支配,更易
①[英]洛克:《人类理解论》,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译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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