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通过他的《精神现象学》解决了康德的认识论问题,也确立了“实体即主体”的基本原则。如果说在黑格尔那里,《精神现象学》完成的是人类精神“从现象到本质”的认识过程,那么可以说现在黑格尔着手进行的是“从本质到现象”,即从《精神现象学》的成果回过头来重新解释我们的世界了。
三、逻辑学
黑格尔在《逻辑学》第一版序言中指出,近25年以来——按时间推算应当是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出版以来,“那种被叫做形而上学的东西,可以说已经连根拔掉,从科学的行列里消失了”;“科学和常识这样携手协作,导致了形而上学的崩溃,于是便出现了一个很奇特的景象,即:一个有文化的民族竟没有形而上学就像一座庙,其他各方面都装饰得富丽堂皇,却没有至圣的神那样”①。虽然康德批判形而上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清除而是为了重建形而上学,但是由于他对形而上学的批判影响太大了,以至于重建形而上学不仅对康德而且对他的后继者们都构成了一个难上加难的难题。现在,历史的重任就落到了黑格尔的肩上。于是在《精神现象学》之后,黑格尔便着手写作《逻辑学》。
黑格尔的《逻辑学》与他的《精神现象学》一样是一部前无古人、独一无二的哲学著作,不过它所体现的是黑格尔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风格。如果说《精神现象学》是一部才气喷涌、充满激情的作品,那么可以说《逻辑学》则是一部简洁明快、推理缜密的著作。在《精神现象学》中,不仅我们甚至黑格尔本人的思想航船都在辩证法之强力的推动下身不由己而一发不可收拾。而《逻辑学》在某种意义上则是远离激情的:“学习这门科学,在这个阴影的王国中居留和工作,是远离感性直观和目的、远离感情、远离仅仅是意见的观念世界的。”②显然,不仅是因为《逻辑学》所处理的对象不同于《精神现象学》,而且此时的黑格尔对于辩证法的使用也已经得心应手、驾轻就熟了,他冷静地处理面前的对象,恰如其分而且有条不紊。
①[德]黑格尔:《逻辑学》,上卷,1、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
②同上书,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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