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马堡学派的观点,先验方法有两点基本要求,“第一点是踏踏实实地追溯到各种实存的、有历史为证的科学、道德、艺术、宗教等方面的事实”①。用康德那句有力的名言来说,哲学害怕形而上学建筑师们的那些“高塔”,因为它们“通常是面面临风的”,它要求寻求广义的经验的“丰饶的深谷”,力求把根扎入全部文化创作中去。第二点是指明“可能性”的根据,亦即“在全部创造文化的行动中指出规律的根据Logos、Ratio(理性)的统一,提炼出纯粹的规律”②。因此,先验方法就是“批判”方法:既批判形而上学的僭越,也批判目无规律、逃避规律的经验主义。
从这种先验方法出发,柯亨等人重新解释了康德的“自在之物”概念,并进而批判康德的先验感性论,把全部认识活动归结为纯粹思维的创造。柯亨等人在批判康德的“自在之物”概念时认为,人的认识以自己的经验为限,一切被认为具有实在性的东西其实都并没有越出经验的范围,如果超出这一范围,那就成了不可知的东西,因此既然自在之物要求具有经验以外的实在性,它就只能是不可知的东西。但“自在之物”又是一种调节原则,它的作用是联结经验材料,调整人的认识,但它本身并不提供认识,它只是一种观念,而非实在。自在之物在成为观念以后,就不再是非科学的实在论的幻想,不再是非逻辑的迷信的幻影,不再是实质上不可实现的愿望的空洞表示。把“自在之物”当做一种调节原则也就是把它当做一个“限制概念”,它表明人为自己的认识设定的一种目标、界限。人的认识过程是一个不断生成、变化、创造的过程,是对尚未确定之物的确定过程,因此人的认识永远没有最终的目标,这个目标总是待确定的,总是一个疑问号,它表明人的认识所不可逾越的界限。
与康德不同,柯亨认为自在之物并不是引起感觉的原因,感觉不是认识的起点,没有思维,任何感觉和知觉都无法发生。思维是从其本身开始的。全部认识都是纯粹思维本身的活动,无须借助其他工具。这就是说,在认识中没有任何东西不是由思维所规定的,也没有任何东西不能为思维所规定。任何经验的规定同时又是思维的规定。空间和时间并不是感性的先天形式,而是纯粹思维本身所创造的范畴,是用来表现纯粹思维活动的结果的。简言之,“康德的确证奠定了批判方法的全部意义,全部权利:一般地说,一切关于对象的关系,一切关于客体和主体的概念,都是在认识之中,按照认识的规律产生出来的”③。
①②[德]那托普:《康德与马堡学派》,见《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上卷,84页。
③ 同上书,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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