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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 第2版 · 第 73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80 · 第二章

书名
西方哲学史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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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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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从 0 开始)
章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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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于理念的被分有问题。事物分有理念而存在,这是柏拉图坚定不移的信念。至于怎样分有,他以前避而不谈,但现在却不能再回避了。柏拉图承认,事物对同名理念的分有只能有两种方式,即或是整体分有或是部分分有。但这两种方式都有困难,因为理念的首要特性是单一完整性。如果一个理念整个地被许多同名事物分有,那就等于说一个理念同时整个地存在于许多个别事物中,这样就导致了理念同其自身的分裂,破坏了自身单一性。如果事物分有理念的一部分,那就破坏了理念的完整性,把同一理念肢解成很多部分了。不仅如此,在分有“大于”、“小于”、“等于”等理念时,还会出现非常荒谬的结论:分有“大于”的事物必须小于“大于”(因为它只是部分分有),也就是说,是“小于”使事物分有“大于”从而成为“大于”的。分有“等于”、“小于”时也会出现类似情况。既然只能有两种分有方式,而这两种方式都难成立,那么分有说本身是否成立呢,柏拉图感到左右为难。

第三,关于理念被摹仿的问题。在分有说遇到困难时,柏拉图又搬出摹仿说来辩解。他说,所谓万物摹仿理念,无非是说它们被造得类似理念。但是,这种辩解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引出了新的麻烦。因为如果个别事物类似理念,理念也就类似个别事物。它们之间之所以类似(即有共同性),只能是由于分有了同一个理念的结果。如此类推,第一个理念和事物类似是共同分有了第二个理念,而事物、第一理念和第二理念之间的类似还得靠分有第三理念……所以,如果理念与分有它的事物类似,就会引出新的理念而且是永无止境的。

第四,关于理念、神和我们的关系问题。通过上述三个反思,柏拉图虽然已感到把理念分离出来作为独立存在“真是困难重重”,但他敏锐地指出,这些困难还不是最大的,真正“骇人听闻”的“巨大困难”是由此产生的两个严重后果。因为如果分有说和摹仿说都不成立,理念世界和事物世界的联系就会割断,就会推出两个无法接受又不得不接受的结论。首先,“美本身、善本身及其他我们认为自身存在的理念,是不为我们所认知的”。本来是作为认识对象而设立的东西现在由于各处一域竟然无法认识,它还有什么意义呢?其次,“如果神是最完美的主人,具有最精确的知识,那么,他作为主人不能统治我们,他的知识不涉及我们或我们世界的任何事情。我们的权威不能伸展到神,我们的知识也不能知道神圣的事物。如此推论,神不是我们的主人,不知道人类的事情”①。

① 苗力田主编:《古希腊哲学》,3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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