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解释重复的一个词不是名词性的同一性概念。德勒兹指出,概念包含了两个词之间的差异,“概念是在一个诗性化的确定的空间观念的核心中记下的差异的重复”。概念的意义并不是隐藏在相等的间隔中生产出来的,而是在一个强烈的节奏观念中生产出来的;音调的作用就在于保持一种紧张的节奏,并且从数字化的节奏捐献了一种独立的音调节奏。至于单个词的重复,他认为我们必须把它作为一个“一般性的节奏”来理解,而不是作为一个被限制的重复。这个一般性的重复可以通过两种方法进行:既是为了保证相似性或矛盾性这两种意义之间矛盾的同一性而接受了两种意义的词,也是一个接受了一种对于它的近义词来说具有吸引力的一种意义的训练,与它们交流的一种极端的吸引力,除非一个近义词拿起指挥棒并且转变成为重复的中心。
德勒兹指出,文学作品可以通过词意而比较恰当地表现了重复。文学作品的故事中通过使用意义含糊的词或同音异义词的二次再现而把作品的对象多重化。这样就可以推翻同音异义词所拥有的自身的基础并且记下了在重复之间最大的差异性。在词的核心中被打开的空间就是仍然被作为死亡的面具被呈现出来,是作品中既被束缚的重复也是被重复挽救的发展的部分,这种挽救首先超越了束缚。现代文学创造了一个所有的事物都被言说、所有的事物都被再现并且被回忆的后语言场所。德勒兹以雷蒙德·罗素和查尔斯·帕格为例说明了作为词的语言的解放。即一种通过词的重复使用的特殊的语言技术,被用来代替重复的不是同音异义词而是同义词,它涉及到语言学家所谓的相近的功能而不是相似性的功能,它构成了一种前语言环境,一种曙光般的语言,在其中一步步地按照词义的细微的差异的继续推进创造了一种词的内在空间。“这就是时间。在时间中,每一个事物都有被引导到成熟然后进入死亡的问题,但是,与这问题相关的是要在一个极端的偶然性中证明重复保留了与束缚的对立关系。”德勒兹在两个例子中证明了他们把语言带向了界限:在罗素中是相似性或选择,例如在同形异义的两个词之间独特的特征。而在帕格那里,则是相近或组合,就是著名的“最高点”。为了再现一个普通词的水平重复,他们两个都把我们带入了词内部代替一个垂直重复的特殊点上。他们都代替了肯定性重复。所以在文学中的重复就是那些语言学或体裁观念之外的“流”的一种。因为重复所通过一个不充分的名义上的概念或缺席的动词再现了结果。德勒兹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死亡是如何激发语言的?是不是当重复得到证明的时候它总是被指定为在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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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裂的时间与“异质性”的存在
德勒兹《差异与重复》的文本解读
参见 Gilles Deleuze; Dif ference and Repetition, 1994, b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20.
参见 Gilles Deleuze: Difference and Repetition, 1994, b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p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