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对柏拉图的理解,从在柏拉图中作为基础和本质的存在者出发,但是德勒兹指出的是,柏拉图并不关心我们应该从两个问题式中提取出什么样的区别,他只是给出了作为正义的存在的秩序。尽管这个秩序相当模糊,但在柏拉图中已经为存在者进行了定位。但这种定位是通过人的“看”完成的,所以,看的方式就成为能否逃离形而上学本体论束缚的关键。我们知道,在柏拉图中的观看是一种“看”的最高状态(认识),柏拉图把它表述为观看就是能够通过身体完成的最清晰的知觉方式。通过观看,达到存在的最高和最遥远的境界,同时又进入最近、最光亮的假象的切近之点。通过观看,作为假象源泉的存在就能够在最近的、最光亮之处显露出来。然而,身体又是什么?虽然斯宾诺莎以来一直建议哲学应该研究身体能够做的是什么、身体具备什么样的力量以及为何要积蓄这些力量。尼采推进了这一问题的研究:“我们处在意识收敛自己的时刻”,德勒兹则在尼采的基础上指出了身体的意识只是一种征候,“暗示着更深刻的变化和完全与精神无关的力的活动”,当尼采把意识看作是受外部世界影响的自我领域时(在这一点上弗洛伊德也一样,就是外部刺激的反应状态),那么德勒兹则比尼采更明确地说明了与现实性的关系相比较而言,意识与价值的优越性的关系更为密切。如果说柏拉图的存在者是在认识前事先已经“有”的本质,那么存在观看就是前理解状态中的自我,也就是柏拉图的存在,人的自身。按照柏拉图的理解是事先已经坠入在存在者中的那种人超越自我的能力。那么德勒兹则区分了这种延续到尼采哲学中的意识的本质意义就是卑贱者关于高贵者的意识,虽然前者归并或属于后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识从来都不是关于“我”的意识,而是一个自我关于另一个自我的意识,他者的意识。但是“他者”却是从不知情。所以意识并不是尼采哲学中的主人意识、权力意志,而只是奴隶关于主人的意识。虽然“意识往往只在一个整体想从属于另一个更优越的整体时才出现”,“意识的产生与某种存在相关,而我们可能成为这一存在的一种功能”。意识只有奴性,但它证实了比它更优越的身体观的形成。把这一身体观与柏拉图的“看”相比较,可以发现柏拉图的先在的“看”所昭示的真理与“美”的区别一方面区分了真实与幻影之间的分裂,而另一方面柏拉图又企图回避这种分裂,通过对存在的设定让人漠视这种分裂的真相而回归于同一性的基础。德勒兹在尼采哲学以后倒转的柏拉图哲学,就是要把这种遮蔽的、掩盖了的分裂表现出来,从而让人从喜悦的状态中坠入到惊恐的然而是必然要超越的幻影的世界。德勒兹的身体就是这种分裂的力量所构成的,“任何两种不平衡的力,只形成关系,就构成一个身体”。身体就是这种艺术和力量与真理的力量的不平衡性状态。身体总是偶然的结果,而且似乎是最令人惊恐的事物。德勒兹由此而形成了他的身体—存在的思想:身体“都是构成它的力的任意’产物。身体是由多元的不可简化的力构成的,因此它是一种多元的现象,它的统一是多元现象的统一,是一种‘支配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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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裂的时间与“异质性”的存在—德勒兹《差异与重复》的文本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