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重复”中断裂和生成的存在
德勒兹在时间构筑的“差异”中破坏了传统本体论,由此而转向对可能性存在的阐释。存在在德勒兹的观念中成为一种面向未来的、不确定性的意义。但是,传统的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时间观念是无法形成关于可能性存在的理解,因此,要形成面向未来的可能性存在必然要求重新建立起时间的观念架构,这就是德勒兹的“第三时间综合”。在这一章中,我们要讨论的是德勒兹对现代性时间观念的批判而概括出的不同的时间综合观念,从而试图为摆脱精神分析心理学而走向唯物主义精神分裂分析学重新建立起时空坐标;其次研究与德勒兹时间观念对应的重复的三个阶段的划界,这是德勒兹通过对康德主义的批判而建立起先验时间观念的叙述,在这里,他一方面抛弃了精神分析心理学的基本立场,另一方面又企图从重复的观念中提出关于死亡本能与永恒轮回的关系,以实现可能性存在的意义。我以为,在这里德勒兹表现出他对马克思关于历史重复理论的非法挪用,体现出其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特质。
第一节 在差异中的重复——走向身体的自我
一、经验与直觉—从休谟到柏格森的时间观念
德勒兹从休谟著名的经验论命题中发现,休谟认为每一个陈述性的判断都是一个完整的部分,因为在重复中的客体被再现时并没有改变,它们是独立于沉思和思考的主体而存在的。休谟把在重复中作为对象的客体因素都当作是独立的“他者”,它们不会在重复中发生变化。除非“他者”已经消失,否则重复不会告诉我们任何东西。①按德勒兹的理解,这里的对象都是作为独立的“他者”而存在的,经验论并没有改变对象及其肯定性的状态。这也是德勒兹对休谟经验主义动情之处。但是,德勒兹指出,重复中要说明的问题并不只是其中的对象,而是要说明为什么对象“在沉思它的思想中是变化的”。因为在重复性的沉思中,实际上也产生出对象在思想它的观念中发生的差异性转变,所以,德勒兹从休谟经验主义中提出重复中的差异之观念,以说明差异并非是外在的关系,而是“自为重复”,也就是在沉思对象的精神或者心灵中,从重复中吸取思想的差异性,因而是自为的重复。但正如我们在上一章所提及的,差异是在“自在”的重复中生成性的存在,重复也就是差异本身。
断裂的时间与“异质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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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差异与重复》的文本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