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思想
秘密的回忆。秘密与感知和不可感知的东西具有一种特殊的但却可变的关系。秘密首先与某些内容相关。内容对其形式来说太大……或者内容本身有一个形式,但那个形式被一个简单的容器、信封或盒子掩盖了,替代了,或取代了,以便压制形式关系。这些是出于不同原因而被判断为适合被孤立或伪装的内容。只要秘密与发现是对立的,如同二元机器中只有两个条件,秘密和发现,秘密和解密,列出这些理由(羞耻,财宝,神性等)的表格就只具有有限的价值。一方面,作为内容的秘密被对秘密的感知所取代,这种感知与秘密一样是秘密的。无论目的是什么,是告发,最后泄露,还是揭发,这都无关紧要。从轶事的角度看,对秘密的感知正是秘密的对立面,但从概念的角度看,对秘密的感知也是秘密的一部分。重要的是,对秘密的感知必然会成为秘密本身:间谍,窥视者,讹诈者,匿名信作者,都与他们想要揭露的秘密一样秘密,不管其外部动机如何。总有一个女人,一个孩子,一只鸟秘密地发现了这个秘密。总有比你的感知更精细的一种感知,对你的不可感知的事物的感知,能发现你的葫芦里究竟是什么药。我们甚至可以为那些有能力感知秘密的人设想一种保密职业。保密者不必参与秘密,但也维系于一种感知,因为他或她必须感知和窥探想要发现秘密的人(反间谍)。于是就有了第一个方向,其中,秘密向一种同样秘密的感知运动,本身试图成为不可察觉的一种感知。围绕这一点可能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物。接着是第二点:就像内容一样与秘密不可分割:即秘密的保守和传扬。同样,不管最终结局或结果如何,秘密总是要传扬出去的,而这反过来也是裹着秘密的尸衣的。作为泄密的秘密。秘密必须偷偷溜入、插入、进入公开论坛;它必须给公开形式施加压力,刺激已知主体行动起来(我们这里说的是“游说”类的主体,尽管进行游说的场所本身并不是秘密结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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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scursive practice s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