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对利润的考量。
然而,波洛克并未澄清这一点。他没有对利润进行分析,以此确定新的社会形式的资本主义性质;相反,他以一种非决定性的方式处理这一范畴:
在国家资本主义中,另一个被改变了的方面是,对权力的动机取代了对利润的动机。显然,后者是前者的一种特殊形式……然而,区别在于…对权力的动机首先联系着统治集团的权力地位,而盈利动机仅与个人相关。①
有些立场内在地认为,权力关系源自对权力的动机。撇开这些立场的缺陷不谈,很明显,这一路径仅仅强调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政治性,而没有进一步阐明其资本主义维度。在波洛克那里,经济领域不再扮演首要角色这一点,反映在他基本上将利润作为一个空洞的东西。经济范畴(利润)成为政治范畴(权力)的一个次级分支。
波洛克将后自由主义社会定性为国家资本主义社会的最终依据是,这个社会依旧是对抗性社会,即一个阶级社会。②然而,“资本主义”一词需要比社会对抗更为具体的定义,因为所有发达的社会历史形式都是对抗性的—只要社会剩余物从其直接生产者手中被拿走,并且其使用没有照顾到所有人的福祉。此外,“阶级”一词同样需要更具体的定义,它并不仅仅指涉那些存在于这种对抗性关系中的社会群体。相反,正如我将展现的,马克思的阶级与阶级斗争的概念,只有被视为一个具有内在矛盾性与动力性的体系中的范畴,才能实现其充分的意义。换句话说,社会对抗与社会矛盾并不相等。
国家资本主义这一概念必然意味着,被政治所管理的东西是资本主义。
第三章 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局限与批判理论的悲观论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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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State Capitalism," p. 207.
② 同上书,p.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