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俗经济学家根本想不到,实际的日常的交换关系和价值量是不能直接等同的。…当庸俗经济学家不去揭示事物的内部联系却傲慢地断言事物从现象上看是另外的样子的时候,他们自以为这是做出了伟大的发现。实际上,他们所断言的是他们紧紧抓住了外表,并且把它当作最终的东西。①
在马克思的分析中,由价格所表达的社会现实层面代表了价值的表现形式,它遮蔽了内在的本质。价值的范畴既非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粗糙的近似值,亦非应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范畴。相反,它表达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内部联系”。
因此,马克思的论述从《资本论》第一卷向第三卷的运动不应被理解为一种逼近资本主义“现实”的运动,而应被理解为其外在表面的多种形式的展开。马克思既未在第三卷的开头声称现在他将开始考察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体系,亦未断言他现在要引入一系列的近似值,以更为充分地把握资本主义现实。相反,他表明:“我们在本卷中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②马克思在第一卷中对价值的分析是对资本主义本质的分析,而他在第三卷中对价格的分析则是对这一本质如何展现在“社会表面”的分析。
由此,价格与价值的差异应被理解为马克思的分析的必要部分,而非其逻辑矛盾之处:他的意图并非建构一种价格理论,而是去展现价值如何引入了一种将自身遮蔽起来的外在表现。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从价值与剩余价值的范畴推导出成本价格与利润这些经验范畴,并展现了后者如何表现出与前者的矛盾。在第一卷中,他坚持剩余价值仅仅由劳动所创造;而在第三卷中他则展现出作为一种财富形式的价值的特殊性,以及建构了价值的劳动的特殊性,是如何被遮蔽起来的。马克思在一开始指出,个别的单位资本所获得的利润,事实上并不等同于由它掌握的劳动所产出的剩余价值。为了解释这一点,他论述道,剩余价值是一个社会整体的范畴,它在个别资本之间分配,依据的是个别资本所分有的整体社会资本的多少。而这意味着,在直接经验的层面上,个别资本单位的利润事实上并非仅仅是劳动(“可变资本”)的结果,它同时也受事先存在的整体资本的影响。①因此,在直接经验层面,价值这一由劳动所建构的财富形式与社会中介形式的独特性质就被隐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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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再阐释
①Marx to L. Kugelmann, July 11, 1868, in MEW, vol. 32, p. 553(第二处斜体由引者所为)。
②Capital, vol.3, p. 25(斜体由引者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