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庞巴维克的论述而言,有两点需要先提出。第一,与庞巴维克的假设相反,马克思并不是先写了《资本论》第一卷,然后当他在写第三卷时,才意识到价格与价值的差异,由此削弱了他的原初想法。事实上,《资本论》第三卷写于1863—1867年,也就是说,它要早于第一卷的出版。①
第二,正如第二章所指出的,马克思绝未因价格与价值的差异而感到惊讶或窘迫。早在1859年,他就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写道,在他的分析的稍后阶段,他将处理对他的劳动价值论的反对意见,这些意见以商品的市场价格和其交换价值之间的差异为基础。②事实上,马克思不仅认识到了这一差异,而且他还坚持认为,这一差异对于理解资本主义及其神秘化形式具有核心意义。正如他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所写:“至于说到杜林先生对价值规定所提出的温和的反对意见,那么,他在第二卷中将会惊奇地看到:直接的’价值规定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作用是多么小。”③
许多关于转向问题的讨论都涉及一个难点,即人们普遍假定,马克思应用价值规律的目的在于解释市场的运作。然而清楚的是,马克思的意图并非如此。④他对价值与价格之关系的处理,并非如多布所言,是在“不断逼近”资本主义的现实。⑤相反,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论证策略的一部分,这一策略一方面证明了商品与资本建构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核心,另一方面也解释了价值的范畴缘何在经验上貌似与资本主义并不相符。(这也正是斯密为何会将它移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他表明,价格、利润、地租等现象,虽然看似与他所提出的那些社会形态的根本规定要素(价值与资本)相矛盾,但事实上,它们正是对这些规定的表达——换句话说,他表明,前者既表达又遮蔽了后者。在这个意义上,在马克思笔下,由价值和价格这两个范畴所把握的东西之间的关系,是本质及其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资本主义的独特性之一在于,这一社会具有一个本质,它对象化为价值,并被其表现形式所遮蔽——这使得资本主义难以分析:
第四章 抽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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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A 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p. 62.
① 见恩格斯为《资本论》第三卷所写的导言。Capital,p.93;另参同书p.278n27。
③ Marx to Engels, January 8, 1868, in Marx-Engels Werke (hereafter MEW), vol. 32 (Berlin, 1956-1968), p. 12.
④ 熊彼特认识到,以价格与价值的背离来批评马克思,事实上是混淆了马克思与李嘉图。见Joseph Schumpeter, History of Economic Analysis (New York, 1954), pp. 596-597.
⑤ Dobb, Political Economy and Capitalism (London, 1940), p.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