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面对的理论问题是去重新思考抽象劳动的范畴,以此为一种对生产方式的批判提供基础—换句话说,这种批判与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之间确实存在根本区别,不论是以历史特殊形式,还是超历史形式。
第四节抽象劳动与社会中介
我们应当开始将马克思笔下的商品、价值、抽象劳动这些彼此关联的范畴当作一种特定的社会依赖形式来理解。(而非以某些宽泛的问题为起点—譬如,市场交换的规则是依赖于对象化劳动的相对价值量,还是关于有用性的考量,抑或其他要素。由此,我们的路径避免了将马克思的范畴过于狭隘地处理为政治经济学范畴,后者把他所试图解释的东西当成了自身的前提。)①一个以商品作为产品的一般形式,因而以价值作为财富的一般形式的社会,具有一种独特的社会关联形式—人们并不消费他们自己的产品,他们生产并交换商品,以获得其他商品:
要成为商品,产品就不应作为生产者自己直接的生存资料来生产。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在什么样的状态下,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采取商品的形式,我们就会发现,这种情况只有在一种十分特殊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发生。②
第四章 抽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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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某种层面上,马克思的理论试图分析的是一个以产品的普遍可交换性为特征的社会底层的结构基础一在这个社会中,所有的货物以及人与货物的关系,都已经是“世俗的”;也就是说,不同于许多“传统的”社会,所有的货物都被视作“对象”,人们在理论上可以在所有的货物中进行选择。这样一种理论与市场交换论有根本的不同,后者,不论是劳动价值论还是效用均衡理论,都以一种背景条件为前提,而这一前提正是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试图解释的。此外,我们看到,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意在为阐明资本的性质提供基础也就是说,他的理论试图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动力。我将说明,在马克思看来,这一动力根植于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辩证法,它无法被仅仅关注市场交换的理论所把握。
② Capital, vol. 1, p.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