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这些局限的分析意在批判性地回应批判理论的理论困境。哈贝马斯的工作自然也可以被视作此类的回应,但他同样保留了我所谓的对劳动的传统理解。由是,我对这种理解的批判所指向的重构批判社会理论的可能性,与哈贝马斯并不相同。这一理论试图摒除进化论的历史概念以及以下这样一种观念:人类社会生活建立于一项存在论原则—即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如传统马克思主义中的劳动,或哈贝马斯最近著作中的交往行动)—之上。①
在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我将着手重构马克思的批判,这将反过来澄清我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的基础。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试图这样来阐明资本主义社会:点出其基本社会形式,并在此基础上,细致地发展出一整套彼此相关的范畴,来解释其深层运作。从那些在他看来切中社会形态的核心结构的范畴如商品、价值和抽象劳动—入手,马克思系统地将它们展开以容纳社会现实的更为具体、复杂的层面。在这里,我的目的是澄清马克思用来开启他的分析的那些基本范畴,也即他的分析的最为抽象与基本的层面。在我看来,许多阐释者操之过急地进入了分析直接具体的社会现实的阶段,结果,他们忽视了基本的结构性范畴本身的许多关键方面。
在第四章中我将考察抽象劳动的范畴,第五章则是抽象时间。在此基础上,我将在第六章中批判性地考察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批判。在随后的第七、八、九章中,我将重构马克思的资本概念,以及他关于矛盾与历史动力的观念的首要规定。在这些章节里,我试图澄清马克思理论的最为基本的范畴,以便确立我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同时证成我的以下论点:《资本论》中的范畴展开的逻辑,与《大纲》所述资本主义的矛盾和社会主义的本质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作为进一步发展我的重构的基础性工作,我也将时常从我的论述出发,推论出它们的内涵,以分析当代社会。这些推论是抽象的,也是现代资本主义各方面的首要规定。它们建立在我对马克思批判理论之最基本层面的重构之上,同时并不代表一种直接地、无中介地、以最为抽象的范畴为基础对社会现实更为具体的层面进行分析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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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再阐释
① 见 Jürgen Haberma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vol. 1: Reason and the Rationalization of Society, trans. Thomas McCarthy (Boston, 1984), 及 vol. 2: Lifeworld and System: A Critique of Functionalist Reason, trans. T. McCarthy (Boston, 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