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马克思理论的解读将劳动建构的观念重新解释为一种历史特定的观念,由此,它改变了哈贝马斯所回应的那些理论问题的提问方式。这一对马克思的矛盾观念的再阐释,避开了“劳动”的概念,并且重新考察了资本主义的“单向度性”这一议题。把资本主义劳动阐释为一种社会建构,将使我们能够以一种不同于哈贝马斯的方式,超越批判理论的根本的悲观论:它将带来一种关于生产的社会建构与特殊性的理论,一种关于资本主义主体性形式的理论;在它看来,批判的、对立的意识是由辩证的社会形式自身所建构的社会特定可能性。这种批判理论将以上述方式社会地、历史地确立自身,以此摒除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的最后的残留。在这一路径中,解放的可能性既不在于“劳动”的进步,又不在于由语言中介的交往的进化式发展;相反,解放的基础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性社会形式在其历史发展中的矛盾性质。而在这里,我将转而开始思考马克思的资本的概念,并考察其内在辩证法的首要规定。
第六章 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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