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将他对货币的考察结构为一种辩证性的展开,在这一逻辑过程中,他既推演出了货币的社会形式这引向了他对资本的分析,又推演出了遮蔽这一社会形式的表面形式。他将商品分析为价值与使用价值的二重性,并由此出发,将货币首先规定为商品的价值维度的外在表现。③他指出,在一个商品已经成为普遍的生产形式的社会中,并非是货币使商品变得可以度量,相反,货币是商品的可度量性,是劳动作为社会中介行为这一事实的一个表现,一个必要的外在形式,尽管看上去并非如此,正如马克思随后在阐明货币的各种功能(作为价值尺度、流通手段以及作为货币)时所指出的。他指出,在价值和价格之间存在着一种必要的数量上的差异,有些东西具有价格,但没有价值。出于这些原因,资本主义中货币的性质或许是被遮蔽起来的—货币或许看上去并不是建构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中介形式(抽象劳动被客观化为价值)的外在表现。④此外,由于商品流通受到商品二重性的外在形式—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的影响,它们似乎仅仅是由货币推动的流通的“物品化”的对象,是货物,而非自我中介的客体,或是客观化的社会中介。因此,资本主义社会中介的特殊性质导致了一种“世俗的”“物品的”的具体维度和纯粹抽象维度之间的二律背反它尤其为现代西方世界观所独有。其中,这两个维度的为社会所建构的特质,以及它们的内在关系,都被遮蔽了。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中介的性质进一步为如下事实所掩盖:货币在历史上以这样一种方式发展—硬币和纸币都已经成为了价值的符号,但是,在它们所象征的价值和它们本身的价值之间已经毫无直接的相关性。因为,即使是相对没有价值的对象也能作为流通手段,货币似乎不是价值的承担者。因此,价值作为一种社会中介的存在,不论是作为商品还是作为其货币表现,都被这一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偶然的表面关系所遮蔽了。①这一事实上的混淆过程又被进一步加剧:货币被作为依据合同而事先获得的商品的支付手段,被作为信用货币。在这些情况中,货币似乎不再中介交换过程,相反,支付手段的运作似乎仅仅反映并确认了一种已然独立发生了的社会联系。②换句话说,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可以看起来显得与社会中介的商品形式毫无关系。相反,这些关系可以表现出既定的样子,或是表现出是被习俗、被自决的个体之间的合约所建构的样子。
第七章 朝向一种资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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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Capital,vol.1,p. 202.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一对立可以成为一种社会历史分析的起点,来处理客观主义的社会理论和片面关注人类活动的社会理论之间的普遍对立。
②同上书,p. 183。
③ 同上书,pp.162,188。
④ 同上书,pp.196-197。
⑤同上书,pp.2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