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的增长和社会劳动小时之间的交互重构具有一种客观的、规律似的性质,它绝非仅仅是一种假象或神秘化。尽管它是社会的,但它却独立于人类的意志。如果我们可以提出一种马克思式的“价值规律”的话,那这一跑步机式动力正是其首要规定。如我们所见,它将一种持续的社会转化和重构的模式描述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因此,价值规律是动态的,无法依据一种市场均衡理论而得到充分的理解。如果我们思考一下价值的时间维度——也即一种区别于物质财富的特殊财富形式——就会清楚,价值形式从一开始就包含了上述的这种动力。
需要注意的是,由市场中介的流通方式不是这一动力的核心环节。在这一资本主义动力被充分建构起来之后,其核心环节在于跑步机效应,它仅仅根植于财富的价值形式的时间维度。如果说市场流通方式确实在这一动力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的话,它也仅是一个复杂发展过程的次级环节—譬如说,是生产力水平普遍化的方式。这一普遍化导致了价值量回到其初始水准,但是,这不是由市场导致的;它是由价值作为一种财富形式所具有的性质所导致的,在根本上独立于每次新的抽象时间框架被普遍化的方式。如我们所见,这一模式是马克思笔下与剩余价值范畴有关的那种增长形式的一个核心环节。仅仅对流通方式投以关注,将意味着放弃关注马克思的批判理论中资本主义发展轨迹中的商品形式所具有的重要意涵。
第八章 劳动与时间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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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我所讨论的,对马克思而言,在这个意义上,资本主义中的人们并不直接以价值的考量为基础而行动。相反,他们的行动为对价格的考量所塑造。正如政治经济学批判所理解的那样,对资本主义潜在结构动力的完整分析,必须表明个人如何在这一外在形式的基础上建构了这一动力。不过,由于我的意图仅仅是——在一个非常抽象的逻辑层面——澄清这一结构动力的性质,我将不会思考结构与行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