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提到,考虑到劳动过程的首要规定,劳动是一种对生产能力的运用,它以生产物质财富为目的,转化着物质。不过,它也作为增殖过程的“现实的”原材料、对象。在马克思的分析中,这一颠倒是真实的,而非隐喻的,它存在于一切形式的资本主义生产中。不过,它并未在工场手工业中被充分地物质化。尽管在工场手工业中,劳动变得碎片化,且只能作为整体的一个局部而存在(也即工人成为生产机器的局部),但依旧是工人在使用工具,而非相反。工场手工业在本质上是一个复杂的手工业形式,其中每个工人的劳动不再是工匠的劳动,而是这一劳动的一个专门化的部分。集体工人的劳动具有一种“超级工匠”的性质。劳动过程的形式是:直接人类劳动—尽管只以集体形式出现—依旧是劳动过程的现实的、创造的原则,而非其对象。
换句话说,在马克思的范畴性分析中,当人类劳动的组织本身成为用来提高生产力的首要生产性力量时,劳动过程还尚未表现出资本主义中的直接人类劳动—作为对象化劳动时间的源泉—所具有的特殊作用。同样地,劳动的使用价值维度——即社会一般知识和经验—的生产力量也尚未表现出能够独立于直接人类劳动的形式。因此,在这一论述阶段,资本的二重性尚未明晰,资本主义生产中的矛盾也尚未展开。在马克思的论述的这一阶段,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尚未体现出其否定自身的可能性。
不过,他的论述已然开始指出这一可能性的含义。依据马克思的范畴性分析,一旦我们不再能够将异化的社会整体性(它大于其局部之和)仅仅理解为直接卷入其建构过程中的个体,不再能够将克服资本理解为工人们重新占有他们的建构之物,那么,劳动过程便会体现出资本的核心矛盾。到那时,马克思在价值和物质财富之间所做的区分就开始具有其意义了。工场手工业为这种劳动过程的形式即以大机器为基础的生产—奠定了历史基础。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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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再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