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的著作中,德勒兹指出了特别是哲学思想之客体的悖谬性。比如,在《差异与重复》中,他用康德提出的观点—即先验理念是理性的客体,它们就像没有答案的问题来描述作为先验理念或问题的哲学思想之客体。正如认为纯粹事件独立于它们的现实化一样,不能认为可以将先验问题简化为它们具现于其中的特定答案。最清楚地表明无法解决的问题的例子当然是悖论;并且,德勒兹曾一度称交际、革命能力的先验对象是“社会的悖论”(DR269,208)。
德勒兹在《意义的逻辑》中,通过讨论斯多葛派和他们发现的与事件的时间特性有关的悖论,介绍了纯粹事件这一概念。因此,在开篇那一段对刘易斯·卡罗尔的讨论中,德勒兹从普通时间的角度指出事件的悖谬性。当我们说爱丽丝长大(她长高了)时,这意味着她长得比以前高了。但是,同样,她长得比现在矮(假设她继续长大)。因此生成领域承认互相矛盾的谓词(变高,变矮),这在线性时间中是无法想象的。虽然她并非同时更高或更矮,但是她却同时长高或变矮:“这就是生成的同时性,生成的特点就是逃避现在。”(LS9,1)纯粹事件和这样的生成同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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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概念:哲学、殖民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