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根据一个问题与其多个答案的关系来理解这样的纯粹事件与其多种现实化的一与多的关系。在《差异与重复》中,他写道:“问题属于事件。”(DR244,188)在《意义的逻辑》中,他认为事件是“产生问题的,是进行问题化处理”(LP69,54)。他在这里用“问题”指一种潜在结构,对其条件进行的任何特定说明或限定永远不会完全表达出其性质。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将理念事件与其在时空中的现实化之间的差别与问题本身和对问题的限定的差别这样联系起来,从而使得某种答案成为可能。照这些说法来看,他可以谈起社会这一产生问题的理念,它先于任何一系列确定的生产和交换关系,或者谈起语言本身这一产生问题的理念,它先于任何确定的语言(DR 240-241,186;262-265,203-206)。我们同样可以补充说,人们可以说起政治共同体这一产生问题的理念,它先于任何特定的政治组织形式。要想提供特定的答案,必须进行详细说明,但是纯粹的事件一问题并不会因此而被消解或穷尽,因为总是存在着进行其他说明和提供其他答案的可能性。这是强调经验事件和问题一事件存在着差别的一个原因:经验事件是对问题的特定限定,而纯粹的问题一事件仍是“非物质的、非实体的、不可体验的:纯粹的储备”(QP14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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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概念:哲学、殖民与政治
①在这里,德勒兹提到尼采认为不合时宜的思想“违背我们的时代,因此对我们的时代产生影响,让我们为了一个未来的时代而满怀希望”(Nitzsche 1983,60)。参见第四章,第153-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