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和瓜塔里在《千高原》最后列出了那些规定着其最重要的概念的规则,在这些规则的结束语中,解域被界定为某物借以逃离或离开某一特定界域的运动或过程(MP634,508),在该定义中,解域可以是任何一种体系:概念的、语言的、社会的或感受的。相反,再辖域化指的是被解域化了的要素重新组合并在构成新组装或改变旧组装时进入新关系的方式。任何体系都包含着“解域力量”,而解域总是“与相关的再辖域化密不可分”(MP 635,509)。解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或积极的形式:当被解域的要素被再辖域化,而这再辖域化阻碍或限制其逃逸线时,它就是消极的;当逃逸线战胜了再辖域化形式,成功地与其他被解域了的要素联系起来,而这样的联系延伸了其轨迹,或者甚至让它再辖域化在一个全新的组装之中,那么它就是积极的。除了区分消极的和积极的解域化,德勒兹和瓜塔里还进一步区分了每种过程的绝对形式和相对形式。绝对的解域化指的是潜在的生成和事件领域,而相对的解域化涉及的只是具现的、历史的事件和过程的现实领域。从他们的组装本体论的角度来看,是潜在的生成界决定着任何现实组装的命运。
第七章哲学、政治和政治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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