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民主?
民主既有广义,也有狭义。从广义上说,它指这样一种社会形式,其特点是没有阶级或等级特权,施行的是个人具有平等价值的平等主义原则,这样一来,就没有人的生命、信念或价值观必然会比其他任何人的生命、信念或价值观更有价值。在民主政体中,每个公民都有权根据他或她自己对善的理解生活,有权表达他或她自己关于公共政策问题的看法。这样一个政治社会是一个由平等的人形成的团体,在这里,没有理由将某个人或某群体排除在基本的公民自由和社会自由这一可能是最宽泛的体系之外,也没有任何理由将某些个人或公民任意排除在社会和政治合作的权益之外。从狭义上说,民主指的是这样一种统治形式,在其中,被统治者通常通过定期的、公平的选举控制着政府及其政策。当代的自由民主国家声称在这两种意义上都是民主的。它们确保人民具有有效参与政治过程的平等权利,并且通过保护基本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确保维护法治,对多数人可以决定什么进行限制。民主的这两个意思并非毫不相关,而是在两个方向上都有关系。但是,个人具有平等的道德价值这一观念最为根本。虽然这意味着这样一种统治形式—在其中个人就公共关注的问题有平等的发言权,但这就使得一系列民主统治制度形式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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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概念:哲学、殖民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