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考虑摒弃特定的词语和事物之间存在着“适当的”关系这一观点时,我们就看到了德勒兹和瓜塔里与德里达之间的共同点。上述这一观点对亚里士多德所理解的下面这一思想形象至关重要,即德勒兹所说的教条的再现式思想形象。当摒弃了这一观点时,区分语言的本义和比喻用法的基础就坍塌了。当将一个词从其通常的使用领域拿出来用在另一个领域中时,我们有理由称之为创造概念而不是比喻用法。因此,当德勒兹在《差异与重复》中用数学术语来解释他自己的难以捉摸的理念这一概念时,他否认他使用的是比喻,除非将比喻理解为创造新概念:这里没有比喻,他说,“除了与理念这一概念、与辩证转移或种差(diaphora)这一概念一体的比喻”(DR235,181)。在《千高原》的术语中,没有比喻,只有将符号从一个地方解域以及将它们在另一个地方的再辖域化(参见上面引自Dialogue 140,117的段落)。
就德里达而言,他使用的是词语误用(catachresis)这个修辞术语,之前这个词被用来表示“将一个符号强加于一个还没有自己适当的语言符号的意义上”(Derrida1972,304;1982,255)。根据皮埃尔·丰塔尼耶的这一定义,词语误用仍依赖于下面这一逻各斯中心主义假设,即认为意义存在于被命名之前或被表达于语言中之前。①因此,德里达“通过类比”用它指“发现”新的思想客体。他所做的正是在创造自己的一系列非概念的概念或类概念时强行扩展词语的意义。对德勒兹和瓜塔里而言,没有比喻,只有概念和使用概念的场合,这需要或是对现有概念进行意想不到的扩展、改变或变化,或是在极端情况下,创造新词语来表达新概念。当德里达称哲学思想是通过词语误用向前推进时,德勒兹和瓜塔里称哲学概念在被用于不同问题的过程中本来就会发生变化:就一组问题形成的概念也许能被应用于另一组不同的问题,因此就改变了原来的概念。但是,概念内部或概念之间随着时间的变迁倾向于发生历史运动,这并不是概念具有多变性这一点最重要的意思。如我们上面看到的,他们的梦想是创造本身多变的概念。如德勒兹在一次访谈中所说:“光说概念具有运动性,这是不够的;你还要建构在知识上多变的概念。”(P166,122)完成这一任务的方法构成了特定著作的哲学风格,因为“哲学中的风格就是概念的运动”(P192,140)。但是,有待解释的是,这种风格是什么以及让概念动起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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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概念:哲学、殖民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