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过程中的象征价值,即“艺术作品”所特有的价值究竟怎样了?它并没有在任何地方出现过。它被否定了,缺失了。与经济的交换价值被转换为符号/价值并存着一个将象征价值还原为符号/价值的过程。而对每一个方面来说,经济的交换价值以及象征价值都失去了它自身的地位,成了符号/价值的追随者。就绘画来说,作为某种超符号(supersignes)的运作,象征价值充当着某种审美功能,也就是说,它是作品的内涵,隐藏于符号运作的背后,作为其存在的理由,作为奢侈的理性升华。①
否定了象征性劳动,绘画只能作为:
——区分的物质载体,成为“贵族”的基础以及奢侈性交换的基础;
——具有一种普遍的“审美”价值——它驱除了一种观念,即绘画使某种绝对性获得存在的合理性。
而这种绝对性只是绘画存在的一个理由。我们已经看到绘画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谱系价值(它的“出身”:签名以及与它同一系列中其他作品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光晕[auréole①]这是它的血统)。正如在原始社会中一系列礼物的循环总是赋予物更大的价值一样,那些绘画作品从一个继承者到另一个继承者的传承使其具有了某种贵族的头衔,在它被传承的历史中获得了声望。由此,正是在这种符号的流通中,一种剩余价值产生了,它必须与经济的剩余价值区别开来。它并不带来利润,它带来的是某种合法性(légitimité),艺术的爱好者们正是通过这种合法性来确定其在拍卖中的地位,当然这其中不得不牺牲经济的利益。由此,对于那些处于某种等级制度中的成员来说,只有那些在等级制度中被生产出来,并被交换的价值才是真正的价值(这就如同戈布罗提到的资产阶级,它的起源、它的特质、它的禀赋等等,所有“普遍的”价值,都不能与阶级或者等级制度的特殊价值及其“差异”相提并论)。
- 象征价值和审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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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从这一时刻开始,经济成了一种合理性的存在。绘画市场有时候在“热爱艺术”的符号之下运作,有时候则只不过是一个“很好的投资”。
第五章 艺术品拍卖:符号交换与奢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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