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商品的策略性逻辑;后者总是前者的附属物或者化身。现在假设对于符号的逻辑和符号的策略所进行的相同分析都是正确的。由此开发出来一种语言符号学的“科学公理”,即特殊符号的任意性特征,这是由索绪尔最初界定的,并由本韦尼斯特(Benveniste)①所修订。
符号的任意性并不在于它的无动机,即在一般情形下,能指的“层面”(table)并不“自然地”指称现实的层面或者概念的层面(这里的 table相当于德语中的 Tisch);它只存在于某种能指与某种所指的对等关系的事实之中。在这一意义上,任意性甚至存在于象征②之中。这种情形下,能指与所指的对等性原则保留在它们的类比之中。任意性产生于既定的“拥有裁决权的”(discret)能指与同样具有裁决权的所指之间相互关联的基本建制之中。换言之,任意性存在于这种“自由裁决权”(discrétion③)之中,正是这种自由裁决权使得符号之间的对等成为可能,以至于这个等于这个,而不是其他。这种自由裁决权成为符号合理性的原则。它所发挥的功能是将所有潜在的意义进行抽象和还原,从而使其不再依赖于或者起源于一种能指和一种所指形成的相应的框架性、等价的和特殊的关系。符号的这种直接性的和还原性的合理化过程,与外在的、内在的“具体的现实性”都没有关系,却与等价以及意义框架的泛滥有关;与符号得以还原、压抑以及消解的运作过程有关,这种运作过程得以实现是因为符号被视为是由能指与所指来共同构成的。符号的合理化为了某种固定的、均等的结构得以建构而将所有不定性的象征性完全排除掉、消解掉。符号是一种区分:它通过排他而构造自身。一旦被纳入某种独特的结构之中,符号就将自身排列于它所固定的领域之中,屈从于差异性,在体系的控制中分别指认了能指与所指。由此,符号给予它自身某种完整的价值:明确的、合理化的、可交换的价值,所有现实性都在结构中消解了。
① 本韦尼斯特(Emile Benveniste):法国语言学家,对索绪尔有多种延续和发展。——译者
②这里“象征”的术语意指在经典语言符号学意义中类似于符号的变体。相反,我们总是使用象征一词(象征性,象征性交换),但却是在与符号概念和意义概念完全相反的意义上来运用,成了与它们完全不同的一种选择。
③“discretion”一词在此具有自由裁决的意思。在法律上成为自由裁决权的对应词。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的解释,意指“为法官和行政人员所享有的、在他们认为合适或必需的情况下行为或不行为的选择权:如果没有表明滥用裁量权,这种行为或不行为不能被推翻。”这一解释,指明了裁量权的两大特性:一是选择性,即执法者在作为、不作为及如何作为之间,有一定的选择权;二是自主性,即除非存在明显滥权,该选择不受其他机关审查或推翻。(Henry Campbell Black,Black's LawDictionary, 6th edition, St Paul, Minn. West Publishing Co., 1990, P.467)这两个特征能从根本上反映出鲍德里亚所要反映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译者
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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