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秋天,各省政府、铁路当局,以及不同背景的各个协会对此文件陆续作出了回应。当地政府主要是向其权限范围内的商人社区邮寄调查问卷。现在,随着反馈一起附上的还有他们的回复。印度政府有意让某个问题保持开放态度,也即新的统一时间是否仅能应用于交通和通信的事务,还是说能够延伸、覆盖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商业协会当对提议的变更表达了顺从的态度。卡拉奇商会(Karachi Chamber of Commerce)提供了一份有20家公司的名单,它们都自发地表达了自己的支持。在马德拉斯管辖区,港口信托委员会(Harbor Trust Boards)、港务局(PortOffice)、马德拉斯和科钦的商会,以及马德拉斯贸易协会(MadrasTradesAssociation)都表达了他们对这一计划的认可。然而,孟买政府在一开始就表示要谨慎,因为它发现,“孟买存在一种情绪,卡拉奇也存在一种清楚却不甚明显的情绪,它们都赞成为了一般的用途而保留当地时间”。33
面对这些接受调研者当中的坚定共识,印度政府采取行动,把比格林尼治快5小时30分钟的时间引入殖民地。新的时间被指定为“印度标准时间”,以便规避它那可能引发争议的“英国”来源。这里存在一个奇特的借用,印度标准时间中的“标准”,似乎来自各个科普协会之间对有关美国语境的时区讨论的最初通信。美国的“标准”铁路时间变成了印度标准时间。以小时为范围的区(hour-wide zones)被高于一切的帝国和印度“民族”的考量冷落在了一旁。在一切的言说和举措过后,当地官员认定了半个小时的差异最为合适,所以这种体系就被引入了,这完完全全基于英国在印度的政治与经济利益,同一个世界范围内的体系(a worldwidesystem)无关。
1905年1月,印度政府指示公共工程部(Public Works Department)将比格林尼治时间提前5小时30分钟的时间作为“印度标准时间”,而在缅甸,采纳的时间则为提前6小时30分钟。到了1905年7月1日,印度次大陆所有铁路和电报都将遵循新的时间。4为了减弱因日常生活与日光关系的变所化引发的不满,孟买政府在整个城市修改了一系列官方时间;其他机构紧随其后。港口信托、城市的报时球、联合外汇银行(AssociatedExchangeBanks),都变更了开放时间和工作时间,以保持此前与太阳时相同的关系。由于新的标准时间与太阳时相差大约38分钟,所以调整有时包括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变化。英国官员通常用为满足“当地”人口的需要为理由来将这种做法合法化。根据这一论证,当地人口无法在除了真正的太阳时以外的其他时间下生活。考虑到英国几乎同时在进行的关于夏令时的讨论,以及思考与自然节奏相分离的时间表现出的这些惊人的无能为力的背景,更可能的情况是,此类重新校正最终反映了英国人的,而非“当地的”时间想象。
时间的全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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