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情况下,一些欧洲国家在19世纪80年代90年代引入全国平均时间,最初选择首都的时间,从而无视了国际时间改革者们的条约。几十年或更久之后,一旦其邻国采用一个与小时时区同步的全国平均时间,首都的时间将会改变成与格林尼治子午线不同的平均时间,精确到小时而没有到分秒。因此,在19世纪最后的几十年中,少数北欧、中欧和西欧国家(以及日本)根据时区制度选择了平均时间,这不应该被视为一个预先决定的结果。经常被德国官方提到,以作为早期成功案例的瑞典在1879年不顾国际商议引入了比格林尼治提前一小时的时间;明治维新初期特别渴望改革的日本在1888年就开始采用UTC+9(协调世界时东儿区)。丹麦、意大利、挪威和瑞士在19世纪90年代中期也是如此2。这些结果儿乎都不是注定发生的。全国范围平均时间的出现是一种逐渐累积的、渐进的,有时是高度偶然的过程,并且往往以缺乏方向性为特征。全国范围平均时间的采用,是站在一个离心动力(a centrifugal dynamic)的终点,其中市政和区域主动权最终被意在终止地方性及区域性单方面行动的国家政策叫停。在此,国家的建构表现为一个更加横向、多层,而非自上而下的过程。有说法认为,即使在据称为中央集权的法国,民族国家实际上“主要是从边缘到中心、自下而上建成的”。全国范围平均时间的采用似乎证实了这个说法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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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这些时间改革的铁路行政人员、地方和国家政府官员的目标很少与国际科学家的野心相一致。但是,一方面,可以看出国际学会与知识流通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各国在统一地方和国家时间时的联系。会议、活动小册子,以及其他公共宣传使时间统一得到政府当局的关注。罗伯特·施拉姆的报刊论文和小册子就是一个例子:在19世纪90年代初,施拉姆,这位活动于维也纳的奥地利大地测量师,在持续关注着大众科学传媒界有关改进计时手段的讨论。在他的家乡奥地利,铁路官员和官僚对这一议题的关注,仍集中于是否使用维也纳时间作为该国正式的法定时间,而并没有注意到世界范围的时区系统。施拉姆在日报上刊登了一系列文章,并向政府部门发送了无数小册子,还提出了一个计划,建议选择比格林尼治提前一小时的时间,这隐含着对美国在1883年引进的美式制度的延伸。当奥地利铁路官员宣布他们决定选择基于格林尼治而非维也纳时间作为时区时,在公告中所引用的支持材料正是施拉姆所做的工作和他的建议书29。
时间的全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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