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反过来,地理学家又可以从社会学家这里学到什么东西呢?也许实际上微不足道,因为在过去数年间,地理学家已经对社会学中盛行的争论和问题了如指掌。不过,社会学可能作出的一项贡献,是帮助地理学打破一个假定,即会有一门独特的“空间科学”(scienceofspace)。在人文地理学中,空间形式总是社会形式。某种地理学文献中典型的断言是,地理学关注的是“通过发现空间法则”来确定“各组事实之间的空间关联”,并“通过研究空间问题的模式或系统,构建空间理论”,阐明“不同法则本身的关联”[80]。当然,我在前面已经驳斥了这样的说法所表现的法则观;而且这些说法还代表一些学者的努力,他们打算发展一门“空间情境中的社会物理学”[81。不过更重要的是,这些学者假定空间具有自身的内在性质。这种主张在逻辑上颇可质疑,而在经验上则属徒劳无益。我们不能将空间看作塑造社会集团的结构的空洞维度,而是必须将它和互动系统的构成联系在一起考虑。有关历史学的论述,同样也适用于(人文)地理学:在人文地理学和社会学之间,不存在任何逻辑上或方法论上的差异!
第六章结构化理论、经验研究和社会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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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它既指“发生”,又指“占据位置”。——中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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