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人的发明
③Gramme,文码。“gramme”在古希腊语中既表示字母或文字,也表示字符或图案。这里泛指记载记忆的因素,包括石器、字符、符号、文字、工具、遗传基因等等。和“trace”相比,“gramme”具有重复性和程序性的特征。“pro-gramme”就是从预示和超前的意义上(也就是从普罗米修斯原则的意义上)对“gramme”的编码、规划、程序化、排序等等。从文码的角度探讨语言,就是要把语言还原到语法规则产生之前的状态,用德里达的话说,就是和说话同时形成的拼音符号系统,这是一种和以卢梭为代表的逻格斯中心论完全不同的,探讨语言之起源的方法。德里达称之为“grammatologie”,这里和“gramme”对应,译为“文码学”。——译注
④德里达:《文码学》,第124页,Minuit,196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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