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梅斯是众神信使,是祭奠和晦暗之神,象征着神秘和疑难、解释和转译。正是这样一位信使之神给人类带来了正义和尊严,这两种意识同时也就是两种知识:它们属于赫尔梅斯式的阐释意识或知识。由于原始的性能的缺陷,人类具有一种内在的不协调,所以,正义和尊严都需要透过这种内在的不协调性而获得一种超越的解释和转译,使之成为因缺乏共同体而组成共同体的标志。由此看来,正义和尊严的意义并非既成给予的,换言之,它们的意义本身就是缺陷—人类的共同体就是“无共同体者的共同体”,人类没有本质、没有性能。具备或获得正义和尊严对缺陷的知识的必要性并不是一种存在的义务,它仅仅对于那些由于投入在行为之中而必须作出决策的人才有意义。决策的处境和通向缺陷的必然性都使得人类每一次都必须在赫尔梅斯的意义下发明正义和尊严的意义。所谓赫尔梅斯的意义无疑包含了普罗米修斯原则和爱比米修斯原则。在所有西方的语言中,赫尔梅斯(Hermès)词源意味着:表达和辩术、转译和解释。普罗米修斯原则意味着:对未来——即对危险——的超前和预见,谨慎及本质性的忧虑—普罗米修斯式的人都属于提前耽忧之辈。爱比米修斯原则同样是指谨慎,一种深思熟虑的存在和智慧,但爱比米修斯却是一个“并不十分谨慎”的角色,他健忘、浑浑噩噩、孤僻和轻率:这种模棱两可的矛盾性正是偏离的间隙,在这个间隙中,思想只能在事后才发生,它总是迟到的思想;因为思想只能来自一个失败和遗忘的过去。普罗米修斯和爱比米修斯二者不可分割地构成了人类得自神赐的反思:这种反思就是“在”时间中的出离.或者说是在作为超前和相关差异的死亡状态中的出离;这是一种作为时间的反思和作为反思的时间:就普罗米修斯原则而言它是超前,就爱比米修斯原则而言它是落后,所以人类永远不可能获得不死的神
技术与时间
巴塔耶语,转引自布朗桥《难觅的共同体》,Minuit,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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