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钟如此造成的基本确定性既不在于指示时间的持续,也不在于指示时间现在的流量,而是在于持久地固定当即。[……]当即是什么?……”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时间的问题:当即在它的可固定性、可记录性、可认知性的固有特征之中。这个问题从形式上看,再现了黑格尔作为一种临时性结论而提出的观点:文字是用来固定一段持续时间的体系。但是,海德格尔在此针对的是奥古斯丁:
“当即是什么意思?比如,“我当即看手表’。[……]我是否就是这个当即?其他人是否都是这个当即?如是,那时间就是我自己,所有其他人都是时间。”
那么当即的固定是否给作为当即的“谁”提供了一种自我进入性的独特的可能性?如果说我可以成为的“当即”实际就是这样自已发明的,那么作为时钟的“什么”对于自身具有作为当即而成为当即的可能性的“谁”是否真正具有构造性?或者说,时钟是否仅仅提供了进入在时钟以外、先于时钟、先于一切确定的“什么”、甚或在“什么”的间隙中构成的一个作为当即的“谁”的机会呢?这实际上正是海德格尔的答案,我们认为这个答案作得过于仓促了:
“人类在具有怀表和日晷盘之前先获得一种时钟’,这个事实意味着什么?[……]当即所表达的不是我自己吗?”
第二部分 爱比米修斯的过失
这里讨论的“机制”在《存在与时间》第71至80节、《现象学的基本问题》第19节中都有所论述。
⑥《时间的概念》,第37页。着重号系作者加。
同上,第37页。
⑧ 同上,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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