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实性就是此在的命运:这个命运意味着我的存在或“要存在”没有任何先前决定性。“要存在”(“能存在”,对此在而言也就是它要成为的存在)处在自己的退避中,不断地自我隐蔽、消失,正因为如此,不确实的此在有可能沉沦,成为“不在此”或因缺陷而在此(恰恰是它不确实的原因)。海德格尔稍后在《存在与时间》中指出:“如果此在生存,那么它同样已经被抛进它的可能性中。”换言之,此在被抛进自己的终结,恰如它被抛出实际的世界。由此,此在的实际死亡“常常”就是向烦忙的沉沦,公共的和可确定的语言和时间使这种烦忙程序化。这是一种原始的、而非第二性的偏差的可能性。正是对于这种可能性而言,存在才是确定的:原始的不确实性建立在原始的程序性之上,不确实性非但不是程序性的对立面,而且是它的真理所在。
此在的不确实性的标志是它的孤独(它没有后继)———属于我的存在的份额。“这种过去的存在作为一种模式不加分辨地把此在置于它特有的唯一可能性之上,并因此把它完全建立在它自已之上。”这种此在的唯一的放置仅仅作为一种偏离、和令人担忧的陌生,才具有自我性、独有性、“自由”或“自主”的意义。独有性的陌生和痛苦的个体性总是已经——或仍然——处在特有语言——即在世界——之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属于自身的起源,它只能依赖恰恰不属于自己的过去而存在(被抛存在同时也就是预示):
“此在贴切地在自己近旁,当它处于超前的状态中时,它便真实地生存。这个超前不是别的,就是真实的未来,贴己此在的唯一未来;在超前中,此在即是自己的未来,由此,它在这个超前中回到自己的过去和
第二部分 爱比米修斯的过失
我们借用了《存在与时间》第16、27、35、38、51、55、及79至81节中的有关术语。
《时间的概念》,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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