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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实际上所采取的措施是,在这里、那里和所有地方,利用法律分化这些决定,所以,实际上这一法律不再是一致的了。但是1850年发生的骚乱所带来的严重威胁迫使
工厂主和工人之间取得了某种妥协,这种妥协被议会在1850年8月5日新的补充工厂法中固定下来。“少年和妇女”的工作日,在一周的前5天从10小时延长为10.5小时,星期六限制为7.5小时。(第405页)
一定的群体,如丝绸制造商,得到了豁免,然而“儿童们由于手指细巧而被杀戮”。(第406页)但是在1850年,
原则战胜了,它在作为现代生产方式的特殊产物的大工业部门中胜利了。1853—1860年时期这些部门的惊人发展,以及同时出现的工厂工人体力和精神的复活,连瞎子也看得清清楚楚。连那些经过半个世纪的内战才被迫逐步同意在法律上限制和规定工作日的工厂主,也夸耀这些工业部门与那些仍旧是“自由的”剥削领域所形成的对照。“政治经济学”上的伪善者现在也宣称,认识在法律上规定工作日的必要性,是他们这门“科学”的突出的新成就。不难了解,在工厂大亨们被迫服从不可避免的东西并且同它和解之后,资本的抵抗力量就逐渐削弱了,而同时,工人阶级的进攻力量则随着他们在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社会阶层中的同盟者的增加而加强了。
这就是从1860年以来进步较快的原因。(第408—409页)
这些同盟是谁?马克思没有指出来,但是它可能会主要回到职业阶层和改良主义的资产阶级进步派。在工人阶级没有投票权的情况下,存在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这就是从1860年以来进步较快的原因”。(第409页)
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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