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物体,”他继续写道,“充当等价物的商品的物体总是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化身,同时又总是某种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产品。”(第150页)这是指什么呢?例如,金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在一种特殊的生产条件下生产的,而我们在任何地方都可将它用作所有人类劳动的表现手段—我们正在筛选出一种特别的使用价值,并将它作为所有社会劳动的替代物。而这又引出了复杂的问题,正如我们在第二章对货币理论进行更深入讨论时将要看到的那样。
第二个特殊性是“具体劳动就成为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第三个特殊性是“私人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的形式,成为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第150页)这不仅意味着货币商品,这一一般等价物,要服从于任何使用价值生产的定性和定量问题,而且,货币商品及其积累(将来作为资本)的生产和销售是受私人控制的,即使当它发挥一般社会功能的时候也是如此。例如,在20世纪60年代末,当黄金仍然作为一种主要商品支撑全球货币时,两个主要的黄金生产国是南非和俄罗斯,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对国际资本主义表示特别的友好。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全球金融体系实行了去实体化和浮动汇率体系,与黄金脱钩,这对削弱黄金生产者的力量起了作用(虽然这不是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马克思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引导我们去解决各种矛盾,而且我们随后将会看到,特别是在第三卷,同时也会在本卷的第三章看到,这些特殊性和矛盾是如何在促使金融危机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无论如何,我们能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价值和其在货币形式中的表现之间存在矛盾,所以我们永远不能假设会存在一种完美的表现形式。在价值和它们的表现形式之间的这种错配,正如过去曾经发生的那样,虽然隐藏着深刻的矛盾,但最终还是具有有利方面的,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
这把我们带向亚里士多德的一段重要的论述。“不存在没有平等的交换,”亚里士多德写道,“也不存在不可通约的平等。”价值的相对形式和一般等价形式之间的关系,事先规定了在进行交换的人们之间存在一种平等的关系。这种将平等关系归属于市场体系中的做法是非常重要的,马克思把这作为理论层面上理解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机制的基础。亚里士多德也认同在交换关系中存在可通约性和平等性是必要的,但是他未能揭示其背后隐藏的深刻含义。为什么亚里士多德不能做到这一点呢?马克思的回答是,“希腊社会是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的,因而是以人们之间以及他们的劳动力之间的不平等为自然基础的。”(第152页)在一个奴隶社会中,不可能存在我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现的那种价值理论。再一次,请大家注意资本主义价值理论的历史特殊性。
一 商品与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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