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交换过程
第二章不仅篇幅更加简短,而且内容也更加容易理解。马克思的目的是明确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社会必要条件,并为随后第三章中的对货币出现的思考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由于商品不会自己走向市场,所以,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商品和把它们带向市场之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关系。马克思设想了这样一个社会,在其中商品的“监护人”“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在这里,人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的代表即商品占有者而存在”。请注意这里对拜物教的反应,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商品的代表即商品占有者”。这使他进行了更宽泛的论述。在《资本论》中,“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和它的“承担者”(bearers)—请注意这个词的重复出现,“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的”。(第178—179页)比起个人的作用,马克思更关注人群所起的经济作用。所以我们将考察买者和卖者、债务人和债权人、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重点关注的是角色而不是人,并认识到个人不仅能够而且会经常扮演多种不同的角色,甚至有时会处于完全对立的位置(例如,在现代社会中,一名工人可能会持有投入股票市场的养老基金)。这种对角色的关注而不是对个人的关注,就像我们分析曼哈顿大街上的司机和行人之间的关系一样是完全合理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相应地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并由此改变了我们的行为。
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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