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会提出如下难题。一方面,马克思着力重点标注了一个脚注,以谴责普鲁东对资产阶级权利及其合法性观点的接受,并且反感他完全没有提供一种革命性的、有选择的构建。然而,另一方面,在这一章的主要部分中,马克思似乎又接受了自由财产所有权的理论,接受了在法律意义上个人之间的、非强制的市场交换的相互性和均等性,甚至接受了由亚当·斯密提出的市场是看不见的手这样的观点。我们如何调解这些似乎存在的矛盾呢?我想答案应该非常简单,但是对于我们如何去理解《资本论》的其他部分来讲,答案仍然存在重要分歧。
马克思致力于对古典自由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所以,他发现有必要接受某些自由主义思想(而且,随着时间的延长,这种思想演变为新自由主义),以便说明在很大程度上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是错误的,甚至在这些思想的某些概念层面上是错误的。所以,与其说承认充分的市场经济的手永远不可能发挥作用,而且市场通常被政治力量所扭曲,不如说,他接受了自由乌托邦主义关于充分的市场经济和看不见的手的观点,是为了说明上述机制不能对每个人带来有利的结果,相反会使资本家阶级变得出奇的富有,同时造成众所周知的其他所有人群的相对贫困。
这转变成一个对现实存在的资本主义的假设:越是按照这种乌托邦自由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的观点进行建构和组织,阶级之间的不平等程度越大。而且,即使我们不明确指出,也会继续存在大量的证据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即,关于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的花言巧语,以及它们所虚构的普遍的社会福利,即我们在过去三十年所遭受的境遇,已经确切地带来了马克思所预见的后果:在全社会范围内,一个极端是财富和权力的大量集中,另一个极端是其他所有人贫困程度的加剧。但是为了证明这一点,马克思必须接受自由乌托邦主义所倡导的制度基础,而这正是他
一 商品与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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