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犹太主义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人格化。这种主张一方面认为“犹太人”以金钱和收益为导向,这根植于他们的本性,或者说一自19世纪“种族理论”提出以来—根植于他们的“种族”,另一方面认为他们有一种统治世界的无限动力,而且在很多方面已经明显取得了成功。
对犹太人的仇视和迫害在前资产阶级社会就已经出现,特别是在欧洲的中世纪。不过,中世纪对犹太人的仇视与19—20世纪的反犹太主义存在着明显差别。自(1096年开始的)十字军东征起,对犹太人的仇视具有强烈的宗教色彩。虽然犹太人早就由于基督受难而被指责为“杀害上帝之人”,但正是由于十字军东征,这种指责又被赋予了新的性质:被广为流传的观点是,必须处死这些“杀害上帝之人”。在同一时期,对基督徒而言,不准放贷的禁令收紧了(1179年第三次拉特朗公会议),同时,犹太人被禁止从事一系列行业(1215年第四次拉特朗公会议)。犹太人如果不想受洗而成为基督徒,那么他们主要的生活来源便是贸易与借贷。
在前资产阶级社会中,虽然也存在交换和货币,但它们只扮演从属性的角色。剥削与统治都基于直接的、人格的权力与依附关系(奴隶对其主人的依附、农奴或服役农民对庄园主的依附,等等)。交换和货币的传播破坏了前资产阶级的关系,并且加重了底层的贫困。在这里,贫困化常常缘起于向一个小债主借贷。
王公贵族们也接受了大的犹太银行家们的服务。后者因此获得了庙堂之上的某种特权,但也很快成为通常被嫉妒的对象,并被要求对政治和财政方面的困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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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