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既没有讨论这种人格化,也没有研究反犹太主义。在本节中,我们是以马克思关于拜物教的分析为背景,来分析这种现象。在这里,我们会碰到马克思“在它的理想的平均形式中”阐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边界:人格化和反犹太主义绝非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范畴中“推导”出来的。这种资本主义关系的人格化会根据历史情境和特定的社会结构而采取相当不同的形式,并且可以同时存在多种形式。
作为一个整体的“资本家”很少为某种灾难背负罪名。很清楚的是,资本家如果不想破产,也往往要受到“市场要求”的驱使。中小资本家似乎尤其适用于此,然而大公司或“垄断者”则有力量摆脱这种要求,甚至首先创造出这种要求。于是,好的、小资本家的资本主义与坏的、无良的、剥削的、大资本家的资本主义便被区分开来,后者最终成为幕后的操纵者。
另外一种人格化的依据在于“银行”(或许还有“投机者”),它们通过信贷和持有股票控制了大量的企业,从而成为经济过程的秘密指挥者。由此,好的、用于实业的资本便与坏的、贪钱的金融资本对立起来。
上述人格化完全可以在现实的差异中找到其基础:小企业主的竞争环境和行动空间通常与大企业主截然不同;银行和实业企业之间在许多问题上存在显然不同的利益。而且有充足的例子可以证明,大企业和银行的主管试图竭力利用其权力地位。但是,大企业和大银行同样无法长期摆脱由价值所中介的经济联系的强制规律。大公司、银行和投机者经常受到指责,说他们只想着自己的利润。但是,在资本主义的竞争强制之下,对每一个资本家来说都是如此,无论其大小。
第十章 资产阶级关系的拜物教
157
187
188
① 表述人格化的几个概念(Personifikation,Personifizierung,Personalisierung)需要有所区分:“Personifikation”指一个人服从一种物的逻辑(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一个物的“Personifizierung”指物的特征表现为人(资本表现为独立的主体),而“Personalisierung”则是指社会结构被归结为有意识的人的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