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导论 · 第 2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56 · 第三章 价值、劳动与货币

书名
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导论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25
PDF 物理页
56(从 0 开始)
章节
第三章 价值、劳动与货币
UUID
a1e5ae7b-c522-43a1-8010-a08ee136eca8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6e33b2229eee72a00849c81f7e781ad2ba8b750ed99291ecd8a615fe640db034

只有那些用来交换的东西才会被人们称为商品,也就是说,这些东西在它们的使用价值之外,还有一种交换价值。一种东西的使用价值无非是其有用性。例如,1把椅子的使用价值就在于,可以坐在上面。某种东西的使用价值与其是否用于交换无关。

如果现在我用这把椅子交换2块麻布,那么这把椅子的交换价值就是2块麻布。如果我用这把椅子交换100个鸡蛋,那么椅子的交换价值就是100个鸡蛋。如果我不交换,而只是使用这把椅子,那么它也就不具有交换价值,它也就不再是商品,而就只是使用价值,1把椅子可以多多少少舒适地坐在上面。

成为商品,也就是说,在使用价值之外还具有交换价值,这并不是物的“自然”属性,而是一种“社会”属性:只有在存在物品交换的社会中,这些物才具有交换价值,才是商品。马克思这样说:“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49页)

在此我们遇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分。某种东西的“物质的内容”(它的“自然形式”)同它的“社会的形式”(马克思有时也称之为“经济的形式规定性”)区分开来。椅子的“自然形式”就是其物质特性(例如,它是木质的还是金属的),而它的“社会形式”是指,这把椅子是“商品”,是一种用于交换,因而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椅子之所以是商品,不在于它作为物的自身,而在于这个物所处的社会。

个别的交换行为在我们所知的一切社会形式中都存在。但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在于,几乎所有东西都在被交换。这导致了定量的交换关系。当交换只是个别现象时,可能存在不同数量的交换比例:我可以某次用1把椅子换2块麻布,下次换3块,等等。但是,如果交换成了物品转让的常规形式,那么单个的交换关系就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与其他交换相“匹配”:按照前面的例子,我用1把椅子能换2块麻布,或者100个鸡蛋。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100个鸡蛋必须能换2块麻布。为什么呢?不然,比如100个鸡蛋如果只能换1块麻布,那么我单单凭借一种聪明的交换行为的顺序,就能持续获得盈利:我用1块麻布换100个鸡蛋,然后用100个鸡蛋换1把椅子,然后用1把椅子换2块麻布。单是通过交换,我就可以将我拥有的麻布翻倍,再这样交换下去,我的财富将不断增长。不过,我只有找到交换的伙伴,对方愿意进行与我相反的交换,这一过程才是可能的。很快,其他的市场参与者就会想要模仿我的盈利链条,但也就不会再有人愿意进行相反方向的交换了。只有不再单单通过特定顺序的交换行为就会获利或亏损,交换关系才能稳定。

第三章价值、劳动与货币

25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