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将快与慢、迅捷与滞重、“快速”(Celeritas)与“沉重”(Gravitas)对立起来之时,不应该将其视作一种量的对立,甚或一种神话学的结构[尽管杜梅泽尔已经揭示了此种对立在神话学之中极为重要的地位,而这恰恰关涉到国家装置及其天然的“庄重(gravité)”]。此种对立既是质的,又是科学的,这是因为速度并非仅仅是某种一般运动的抽象特征,而且还实现于一个运动物体之中,这个物体偏离了(无论此种偏离是怎样微小)其下落线或重力线。缓与疾并非运动的量度,而是两种性质有别的运动的类型,无论前者有多快、后者有多慢。严格说来,不能认为一个被松开而下落的物体具有一种疾速,无论它下落得有多快;毋宁说,根据落体法则,它具有一种无限递减的缓慢。使空间纹理化的、从一点到另一点的层状运动就是重力运动;然而,迅疾和快速却仅仅适用于这样的运动,它产生了最小的偏差,并由此呈现为一种涡流状的动态,进而占据着一个平滑空间、实在地勾勒出这个平滑空间自身。在这个空间之中,物质之流不再能被分割为平行的层,而运动也不容许被封闭于点与点之间的一一对应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沉重与快速、重与轻、缓与疾之间的质的对立并非是作为可量化的科学上的规定性,而是这样一种与科学同外延的条件,它同时调控着两种模式之间的分离与融合、可能的相互渗透、一方对于另一方的支配,以及彼此之间的交替。而正是通过交替的概念—无论存在着怎样的混合与复合,米歇尔·塞尔提出了最佳的原则:“物理学可被还原为两种科学,一种是关于路径和道路的普遍性的理论,另一种则是关于流的总体性的理论。”①
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卷2):千高原(修订译本)
① 事实上,情况比这要复杂得多,而且,重力并非是主导模式的唯一特征:除了重力,还有热量(在化学之中已经是如此,燃烧与重量关联在一起)。然而即便如此,问题仍在于去了解,在何种程度上“热量场”偏离了重力空间,或反之与重力空间整合在一起。一个典型的例证是由蒙日提出的:他一开始就将热、光、电与“物体的多变情状”联系起来,它们是“具体物理学”研究的对象,而普通物理学则研究广延、重力和位移。只是在更晚些时候,蒙日才将这些场整合于普通物理学之中(AnneQuerr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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