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仅仅是第一种两极性,它适用于处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中的位于中心的国家。第二种两极性“西方一东方”(在资本主义国家和官僚社会主义国家之间)被强加于位于中心的国家之上。虽然此种新的区分可能会重新接受前一种区分的某些特征,但问题却是以不同的方式被提出的。大量强调“趋同”的理论试图证明东西方国家之间存在着某种同质化,但它们并不令人信服。即便是同构性也不适用:存在着一种真正的异形态性,这并不仅仅因为东方的生产方式并非是资本主义的,而且还因为其生产关系不是资本[而是计划(Plan)]。如果说社会主义国家仍然是资本主义公理体系的实现模型,这是由于某种唯一的、外部的世界市场的存在,它在这里始终是决定性的因素,甚至超越了它所源自的生产关系。甚至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形:社会主义的官僚体制的计划在与资本的计划的关联之中起到了一种寄生性的功用,它体现出一种更高的、“病毒”类型的创造性。最后,第三种根本的两极性则是中心与边缘(北方一南方)。根据公理之间的相互独立性,我们可以赞同萨米尔·阿明的观点,即边缘的公理与中心的公理是不同的。①而且,还是在这里,公理之间的差异和独立性并没有危及整个公理系统的容贯性。相反,居于中心的资本主义需要此种由第三世界国家所构成的边缘,因为它的大部分的现代工业正是设置于这个边缘之处,它不仅将资本投入到这些工业之中,而且这些工业还反过来为它提供资本。当然,第三世界国家显然具有依赖性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却不是最重要的(它承袭自古老的殖民主义)。显然,即便是公理的独立性也从未确保国家的独立性,相反,它所确保的仅仅是一种国际性的劳动分工。这里,重要的问题同样是与世界性的公理体系相关的同构性的问题。然而,很大程度上,在美国和那些最为血腥的南美专制国家之间(抑或是在法国英国、西德和某些非洲国家之间)存在着同构。尽管中心一边缘的两极性位于中心的国家与第三世界—可能确实体现出之前两种两极性的某些特征,但它也同样摆脱了前两种两极性,提出了不同的问题。这是因为,在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之中,一般的生产关系可以是资本;甚至是在所有第三世界国家之中皆是如此,既然社会化的部门可以利用此种关系,在此种情形之中重新采用它。然而,其生产方式却并非必然是资本主义的,不仅在所谓陈旧的或过渡性的形式之中是如此,而且在生产力最发达、工业化程度最高的部门之中亦是如此。因此,这确实体现了第三种情形,它被包含于世界性的公理体系之中:当资本作为生产关系而运作之时但却是在非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之中。因此,我们可以说,与居于中心的国家相对照,第三世界国家呈现出某种多形态性。而公理体系的这个维度与其他维度一样是必要的:甚至更为必要,因为所谓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异形态性是被强加于资本主义(它好歹将此种异形态性纳入自身之中)之上的,但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多形态性却是部分地被中心所组建起来的,作为殖民化的替换公理。—我们总是重新发现某种世界性的公理体系的实现模型这个切实的问题:原则上说,位于中心的国家之间存在着一种同构;官僚社会主义国家所强加的是一种异形态性;而第三世界国家所组建起来的则是一种多形态性。同样在这里,认为遍及这个内在性场域的大众运动的介入预先就已经遭到封闭,这是荒谬的,同样,假设要么存在着“好的”国家(民主制的国家,社会民主主义的国家),要么(作为相反的极端)存在着社会主义的国家,或反之假设所有的国家之间都是等价的和同质的,这也是荒谬的。
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卷2):千高原(修订译本)
① 参见阿明(Samir Amin)所列出的关键性的边缘公理:L'accumulation à l'échelle mondiale,pp.37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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