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概念是哲学的,因为它们创造了那些超越了已知的或预设的思考的可能性。尼采的幸福概念就是这样一种概念。即便日常的概念指示某种外在的意义,例如我们会问,“什么是幸福?”,但是尼采的概念却致力于创造多样性的和复多(diverse)的效应。对尼采(Nietzsche1882)来说,“幸福”或“快乐的科学”会将自身从对某种终极的真实世界或某种具有特权的知识幻觉之中解放出来。幸福是积极地去生活的能力或权力,它肯定人在时间之中的特殊性或特异性。与此相反,假如我们试图去寻求某种看上去高于或超越于我们的真实世界,我们就是在“反动地”生活。尼采创造这个“幸福”的概念不仅为了区别于我们的日常理解,而且在建构这个概念的同时他还创造了一系列的概念和崭新的思考模式或风格。
我们应该看到尼采概念的复杂性,这样的概念不可能用定义来概括,我们不可能在不改变我们的基本预设的前提下去理解尼采的“幸福”。一个概念(在激进的意义上来说)并不为我们的语汇增添一个词语,而是让我们目前的许多词语产生脱节。例如,我们如何能够说真理并不存在?我们可以说存在真实但不存在真理吗?这种真实会不会将自身呈现为另一个真理?概念总是挑衅我们,将我们从思考之路上拉出来,向我们开启新的“强度”(intensities):这是一种别样地观看之道。尼采并非将“幸福”的概念添加给语言,这个概念改变了语言的运作方式(Nietzsche1961)。对德勒兹来说,哲学正是这种创造概念的能力,它可以改变我们思想的方向。这将我们带至哲学之于文学的重要性,以及文学自身的重要性。概念并不是语词,它是对思考方式的创造。德勒兹因此对语言有一种特别的理解,这种理解与诸多日常定见和众多的文学理论相悖。对德勒兹而言,语言不仅仅是我们强加于世界以便组织或区分我们经验的符号系统或陈规。任何现实的语言或符号系统,比如现代英语,都只是由于一个先在的(prior)问题才成为可能。语言的形式关系到我们接近世界的方式,因此语言是一种行动,或者说是对经验的持续质疑或创造。所以,语词取决于我们接近自身之外的事物之时的任务或方式(区分方法);词语赋予那些先于它们而存在的意义以秩序。
24
导读德勒兹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