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译本编者导言
夏兰·克罗宁、帕布鲁·德·格赖夫
本文集收录的论文涉猎广泛,提供了过去十年间哈贝马斯政治哲学工作的概览,以及对与当前政治辩论有关的若干基本主题的重要阐述。这项工作的一个鲜明特征是通过持续反思现代法律系统双重的合法化与调节功能来处理政治合法性问题。为了避开传统社会主义的革命乌托邦思想,同时忠于其解放抱负,哈贝马斯一直关注现代宪政国家的法律及政治制度所隐含的合法性要求,并追问如何能在一种恰切的民主理论中论证这种合法性要求。哈贝马斯将规范有效性的话语理论扩展至法律政治领域,为协商民主的程序主义构想辩护。在此构想中,国家权力合法化的负荷由政治协商的非正式及法制化过程来承担。这种构想的指导性直觉是激进的民主理念,即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只能通过公众广泛参与政治协商和决策制定来保证,或者更简单地说,在法治和人民主权之间有着内在关联。哈贝马斯这部论文集把对政治合法性的话语及程序主义分析带入了紧迫的当代议题,诸如福利国家不朽的遗产、民族国家的未来以及全球政治语境下的人权前景。
本书译自德文原版,但英文版(The Inclusionof the Other: Studies inPolitical Theory,edited by Ciaran Cronin and Pablo De Greiff, Cambridge, Mass.: The MIT Press, 1998) 加入了一篇详尽的编者导言,提供了对哈贝马斯政治哲学方案的概览。本次中文版购得这篇序言,望对读者诸君理解本书有所助益。——编者注
英译本编者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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