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的出发点
政治自由主义是对多元主义挑战的一种回应。它的主要关怀在于建立一种政治的基本共识,从而确保所有公民都具有同等的自由,而不管他们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以及个人生活方式有多大的差别。在政治正义性问题上追求共识,不能立足于一种渗透到全社会的传统习性。但是,现代社会的成员还共同期待,他们能够公平地相互合作,而且无须诉诸暴力。实质性的价值共识扎根于一个得到全社会承认的世界观当中,尽管缺乏这样一种实质性的价值共识,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呼吁道德信念和道德规范,并且每个人都假定,这些道德信念和道德规范应当得到所有人的接受。不管一种纯粹的生活方式是否足以说明问题,人们还是用理由来讨论道德问题,因为他们认为理由是起决定作用的。无论在日常生活或在政治领域中,乃至在宪政问题上,他们都使用道德话语。道德冲突能否用论据来加以彻底消除,这一点尽管还不是十分明朗,但道德话语依然在继续。公民悄悄地相互假定了一种道德意识,或者为正义假定了一种超越了世界观界限的意义,与此同时,他们也学会了对不同的世界观保持宽容,使它们成为不同的合理意见的源泉。
针对这样一种现代意识结构,罗尔斯提出了一种充分中立的正义概念,有了这个概念,公民们就可以用不同的宗教观念或形而上学观念来建构一种政治的基本概念。道德哲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一般都认为,他们的使命在于为规范和原则的传统论证形式寻找到一种理性的等价物。在传统社会里,道德是救赎历史世界观或本体论世界观的组成部分,它们可以指望自己得到公众的接受。道德规范和基本原则是一个合理的“事物秩序”(具体表现为一些价值观念)或典型的救赎途径的组成因素。我们这里主要关注的是,这种“实在论”的解释会以具有真理内涵的断言命题形式出现。但是,随着宗教解释和形而上学解释的贬值和经验科学认知权威的上升,规范命题与描述命题以及价值判断和经验命题逐步区分了开来。不管人们如何讨论存在与应然,随着现代的发生,自然或救赎历史当中所体现的客观理性都被人类精神的主观理性取而代之。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规范命题是否还有认知内涵,如果有,又该如何加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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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他者